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开发重点,要推进公共机构、公共设施等宜装尽装,推进城市建筑光伏发展,加快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等。原文如下
,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明确开发重点(一)实施园区全覆盖。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战略及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的总体部署,适应
。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8万平方米。(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8.公共交通新能源化转型。到2027年,新增和更新公务车
土地用能要素保障。鼓励设备更新采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对不改变设备位置且更新后用地面积总和不大于更新前面积的更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
屋顶资源,光伏组件不得超出屋顶投影区域;不得以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为由占用宅基地、公共空间以及各类零散用地资源。5.工商业企业利用企业内部合法空间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需满足消防、安全要求。6.以
暂行办法》《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能源新〔2023〕16号)《贵州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办法(试行)》(黔自然资函〔2023〕564号)和《黔东南州风电光伏资源开发
加快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农村为基础的公共充电设施体系,优先支持福州、厦门、泉州等市的县级城市城区,推动建设公共直流快充站。支持有序充电、车网互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光储充检一体化、超级充电等
、新产品、新技术试点示范以及推广应用。(四)加强服务保障。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与服务合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加强对能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等要素予以支持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技术标准》(DB37/T
5237-2022)设计,在2025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并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核查或取得相应认证。2.申报项目应为整个建筑单体或建筑群
1.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并通过技术审查,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整体能效提升30%以上,公共建筑改造后能效提升20%以上。在2025年12月底前改造完成,并按照《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是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以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创新为驱动,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感知、传输、存储、计算等基础性数字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
陆缆、国际铁路、国际油气管道等跨境基础设施。(二)优化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各地要实施差异化能耗、用地等政策,引导面向全国、区域提供服务的大型及超大型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超算中心在枢纽节点部署。支持
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人行舟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市府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公共充电设施服务水平,到2027年,更新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150根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国网舟山供电公司。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下同。)(二
绿色圩镇、绿色乡村分布式光伏建设行动计划。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要求前提下,探索利用农村道路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光伏廊道。(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
一段时期我市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之一。为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发展目标按照“宜建尽建、业主自愿”原则,鼓励充分利用公共建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
更新升级。推动道路交通、照明系统、广播电视等市政基础设施数智化改造。有序推动地下管网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桥梁隧道、排水设施设备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加快重点公共
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循环利用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完善废弃物回收运输车辆上路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划定废弃物回收专用临停车位。(区发展
建筑节能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空调设备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5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7.公共交通新能源化转型。平均
节地模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对不改变设备位置且更新后用地面积总和不大于更新前面积的更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确保项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