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积极开展民用建筑能效提升技术路线研究,开展公共建筑节能78%、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编制并逐步执行。制定超低能耗建筑实施要求及激励政策,推进示范项目有序发展。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
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合理引导消费者购买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车。大力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
)
(五)配套升级。硬件设施方面,对工业园区、企业的建筑、照明、通用用能设备、公共交通设施等进行综合性、系统性节能改造升级。软件系统方面,鼓励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智能微电网、碳排放管理平台等。(责任
活动,通过供需对接和典型经验分享,促进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12.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一批优质节能改造服务公司,由节能改造服务公司对太阳能光伏应用、绿色照明改造、锅炉改造、余热
。
三、实施重点
(一)实施光伏+农业工程。
鼓励在喜阴的药材、菌类、蔬菜、瓜果等农作物大棚上方建设光伏设施,支持在农作物育苗、花卉种植等农作物玻璃棚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满足大棚保温、灌溉、照明补光等
卫生院和其他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利用门诊楼等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倡导节能减排理念。各类医院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六)实施光伏+公共建筑工程。
推动
、大运河、雁栖湖等景观照明提升工程,首都夜景环境品质大幅提升。 公共空间治理稳步推进。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治理,城市道路和广场实现八无一减。深入推进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二维码管理,完成1000余条主要道路近
,逐步提高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比例。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智能调控技术等实现能效提升,建设绿色高效空调系统。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
公共机构节能
第五节 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第七章 加强科技创新驱动,培育新能源产业集群
第一节 太阳能产业壮大工程
第二节 生物质综合利用工程
第三节 储能装备研发应用工程
第四节
、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
有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外墙、屋顶、门窗等节能改造为重点,力争完成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加强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加快实施照明系统
扎实推进,建成投运太阳宫热电厂、方庄供热厂等余热回收项目,单位面积供热能耗比2015年下降6%。创建23家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6家能效领跑公共机构。全市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3.1
出,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中低层住宅、酒店、学校建筑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鼓励有条件、屋顶面积适宜的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应用
绿色建筑施工督导检查,实现绿色建筑勘察设计、建设施工、验收管理全过程标准管控。积极跟进省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建筑后评估等技术标准以及农房建设绿色技术导则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的制修订,及时更新、执行
项目走”要求,完善高耗能行业产能整合转移腾出的能耗、煤耗指标分配办法。对未达到强度下降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实行“两高”项目缓批限批。提高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围绕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关键领域和
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企业、校园等各类节水载体建设,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和公共机构中积极培育水效“领跑者”。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加强缺水地区再生
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
实施光伏+农业工程
在蔬菜、瓜果等农作物塑料大棚上方建设光伏设施,支持在农作物育苗、花卉种植等农作物玻璃棚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满足大棚保温、灌溉、照明补光等
电力需求。
在畜牧、渔业、家禽养殖基地利用养殖棚舍屋顶、管理用房屋顶、可利用空地等建设光伏设施,打造生态养殖基地。
农业领域屋顶安装比例达到20%以上。
实施光伏+公共建筑工程
各级党政机关
围护结构改造。推广应用建筑设施设备优化控制策略,提高采暖空调系统和电气系统效率,加快LED照明灯具普及,采用电梯智能群控等技术提升电梯能效。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推动公共建筑定期开展用能设备运行调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