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价项目电量全额收购
据悉,为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顺利实施,对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通知》提出了八项支持措施。一是避免不合理的收费。二是鼓励通过绿证获得收益。三是明确电网企业建设接网工程。四是
,合同期限不少于20年,在电价政策的长期稳定性上予以保障。六是强化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七是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八是在双控考核方面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动态完善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支持机制。
《通知》发布后
方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等提出相应的要求,同时明确平价试点项目的优先上网、全额保障性收购等支持政策,为行业提供了稳定预期,开启了增量市场新空间,对于助推风电、光伏发电从补充能源向主流能源转变也具有重要的
。
同时,要求省级电网企业保证全额上网,固定电价购售电项目合同不少于20年,这也是一个极大利好,电力消纳被严格保证,从而保障投资企业的收益预期。固定电价是当时当地燃煤脱硫标杆上网电价,且不会随着未来
投资决策权;此外,地方政府可考虑本地推行平价上网项目的实际情况,而适时出台相应地方补贴政策应是投资者应重点关注的内容,享受地补的项目同样视为平价上网。
三、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对风电
法》已对新能源电力收购规定了强制全额收购制度,但实际情况不尽如人意,未来新能源电力的消纳问题前景仍然不明。本通知的下发以确认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原则,将有助于投资者建立市场信心。但不可忽略的是
与目的、工作机制、支持政策措施、是否享受国家补贴、电量全额收购机制和平价上网新政实施期限等。
在无补贴平价上网的未来推进过程中,电网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此次推出的解读中,有七点内容与电网直接
相关,分别涉及工作机制、支持政策措施和电量全额收购机制这三项。
在工作机制中,国家能源局要求平价上网项目在申报之前,需要与协调电网企业落实消纳能力后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并做到既要确保平价项目的电量
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需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 省级电网企业通过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承担收购这两类项目的电量收购责任,期限不少于20年。 国家试点
可再生能源政策的重大变化,会对项目经济性以及整个电力行业产生影响。新政策保证无补贴项目上网电价20年固定不变,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以及获得绿证的权利。然而,新政仍未解决一些操作层面的问题,给其推广
,他们承担了确定市场规模、降低非技术成本、签署购电协议、保障全额收购等重要任务。无补贴政策的落实仍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 地方政府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是项目可以带来投资并拉动就业,此外
投资者未来可持续的市场发展容量。 能源监管机构应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接入监管,统一光伏并网接入标准,明确接入系统投资界面,督促电网企业出资建设外部接入工程,减轻光伏企业负担。加强光伏发电全额收购监管
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需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 省级电网企业通过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承担收购这两类项目的电量收购责任,期限不少于20年。 国家试点分布式市场
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及收费。
安信电新认为,文件要求电网企业与平价项目单位签订不少于20年的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保证了项目具有长期稳定的收益率。而全额收购保障消纳,发电权转让及绿证交易将增加额外
平价上网项目。
省级电网企业承担收购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的电量收购责任,按项目核准时国家规定的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不要求此类
标杆上网电价或招标确定的低于煤电标杆上网电价的电价,由省级电网企业与项目单位签订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20年,在电价政策的长期稳定性上予以保障。六是强化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要求电网企业保障
优先发电和全额收购项目电量,如发生限电,将限发电量核定为可转让的优先发电计划,使项目通过发电权交易(转让)获得补偿收益。七是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