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电网通道建设现状及远期规划,合理安排光伏电站布局与十三五远期装机目标。深入落实实施《可再生能源法》中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条例,以及《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部分存在弃风、弃光问题地区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意欲为风电、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打一针强心剂。与此同时,电网企业仍在全力
、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部分存在弃风、弃光问题地区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意欲为风电、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打一针强心剂
5月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部分存在弃风、弃光问题地区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意欲为风电、光伏产业持续
小时为500小时,光电为400小时。但早在今年5月27日,国家发改委就出台了《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省的风电、光伏项目保障小时数做了明确,其中规定了甘肃一类、二类地区
小时为500小时,光电为400小时。但早在今年5月27日,国家发改委就出台了《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省的风电、光伏项目保障小时数做了明确,其中规定了甘肃一类、二类
发电实施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以及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使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步入了快车道。《可再生能源法》构建了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五项制度:总量目标、强制上网、分类
。还要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开展依法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另外,还应对《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进行评估,为以后的修订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作者系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本文根据其在《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十周年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标题为编者所加。)
;《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全国及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比重要求及全额保障性收购等制度还没有全面落实,去年以来电改9号文提出的电改措施在执行中也存在走样变形的现象,损害可再生能源
》等法律的若干争议问题或不适应新形势的内容进行修法、法律解释、适用性调整或特别授权,特别是无歧视开放电网、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分布式发电参与配售电业务等相关制度规则。第三,坚持协调推进
上说。但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突出的挑战。朱明对此分析称,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的关键问题在于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典型代表是《可再生能源法》要求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落实
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打破地方政府条块分割的现状,下好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全国一盘棋。此外,朱明认为,已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明确了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的有关要求,但
、0.88、0.98元/千瓦时。2016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提出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年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和市场交易电量部分。其中,保障性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