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十二)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监管。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监管,关注发电利用小时数及重点地区弃风、弃水、弃光情况。组织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征收、使用、结算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管,确保政策
,国家能源局决定在内蒙古等10省市开展风电光伏发电消纳情况监管调研工作,致力解决非正常弃风、弃光问题,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执行情况,2013年新能源发电新增规模远远超过2012年
重大影响。此外,国家能源局决定在内蒙古等10省市开展风电光伏发电消纳情况监管调研工作,致力解决非正常弃风、弃光问题,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执行情况,2013年新能源发电新增规模远远
非正常弃风、弃光问题,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经局领导同意,决定在河北、内蒙古、吉林、青海、宁夏、上海、甘肃、新疆、江苏、广东开展风电光伏发电消纳情况监管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工作程序,实际开展情况能否保证风电、光伏发电及时全额送出等。1、风电、光伏发电弃电情况2、2013年1月至6月,弃风、弃光电量以及发生的原因;2013年下半年弃风、弃光形势预测和应对措施。3、调度机
,着力解决非正常弃风、弃光问题,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经局领导同意,决定在河北、内蒙古、吉林、青海、宁夏、上海、甘肃、新疆、江苏、广东开展风电光伏发电消纳情况监管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及总容量情况;发电项目接入电网有关工作程序,实际开展情况能否保证风电、光伏发电及时全额送出等。
1、风电、光伏发电弃电情况
2、2013年1月至6月,弃风、弃光电量以及发生的原因;2013
。有序发展风电。制订、完善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全额保障性收购等管理办法,逐步降低风电成本,力争2020年前实现与火电平价。下达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加快东中部和南方地区
,开展风火打捆外送示范,缓解非正常弃风限电问题。稳步发展海上风电。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光伏发电并网服务、保障性收购等全过程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
机制,研究制定龙头水库征地补偿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有序发展风电。制订、完善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全额保障性收购等管理办法,逐步降低风电成本,力争2020年前实现与火电平价。下达十二五第四
》,加强光伏发电并网服务、保障性收购等全过程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重点推进北京海淀区等1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在大型公用建筑、工商企业、观光农业、居民
,研究制定龙头水库征地补偿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有序发展风电。制订、完善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全额保障性收购等管理办法,逐步降低风电成本,力争2020年前实现与火电平价。下达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
光伏发电并网服务、保障性收购等全过程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重点推进北京海淀区等1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在大型公用建筑、工商企业、观光农业、居民住宅等领域
补偿机制,研究制定龙头水库征地补偿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2、有序发展风电。制订、完善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全额保障性收购等管理办法,逐步降低风电成本,力争2020年前实现与火电平价。下达十二五第四
》,加强光伏发电并网服务、保障性收购等全过程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重点抓好北京海淀区等1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在大型公用建筑、工商企业、观光农业、居民住宅等领域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协调
梯级利用效能。推动完善水电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探索移民土地补偿费用入股和流域梯级效益补偿机制,研究制定龙头水库征地补偿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2、有序发展风电。制订、完善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全额
保障性收购等管理办法,逐步降低风电成本,力争2020年前实现与火电平价。下达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加快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能资源开发。修订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