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67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电网企业销售电量139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来源于中电联行业统计数据)。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含发电权交易电量
)合计为44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8%(来源于中电联电力交易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以下同),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即全社会用电量市场化率)为26.5%,较去年同期提高5.5个百分点
发电累计平均利用小时1610小时,同比下降95小时。其中,统调电厂累计平均利用小时1711小时,同比下降86小时。
二、全省用电情况
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483.4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03
%。1-5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2449.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4%;
5月份,全省统调最高用电负荷7475.5万千瓦,同比下降7.89%;1-5月全省统调最高用电负荷9275.7万千瓦,同比
,包含水电在内的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18158.97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26.5%,同比持平。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本地生产、本地利用以及外来电力消纳情况,2018年各省(区、市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本地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如下:
《通报》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
国能发新能〔2019〕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
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26.5%,同比持平;其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6314.2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9.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11省(区、市)已达2020年非水电最低
消纳责任权重
记者梳理《报告》发现,2018年,31个省(区、市)中有18个省(区、市)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本地区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同比上升,江苏省持平,12个省(区、市)有所下降。聚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2018年,包含水电在内的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18158.97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26.5%,同比持平。
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本地生产、本地利用以及外来
电力消纳情况,2018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本地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如下:
表1 2018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2018年浙江省因来水偏少造成水电发电量减少
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26.5%,同比持平。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本地生产、本地利用以及外来电力消纳情况,2018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本地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如下:
三、各省(区、市
)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2018年,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6314.2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9.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本地生产、本地
2025年大庆市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占比70%以上、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40%以上、清洁能源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22%以上的目标,结合当地可再生能源发展基本情况,按照《大庆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
示范项目,面向全国公开优选企业。
可再生能源+消纳产业示范项目,本次优选预计为光伏发电规模500MW、风电规模750MW。消纳产业项目新增年用电量占比原则上不少于其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的70%。消纳产业
2025年大庆市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占比70%以上、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40%以上、清洁能源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22%以上的目标,结合当地可再生能源发展基本情况,按照《大庆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
示范项目,面向全国公开优选企业。
可再生能源+消纳产业示范项目,本次优选预计为光伏发电规模500MW、风电规模750MW。消纳产业项目新增年用电量占比原则上不少于其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的70%。消纳产业
主体:一类市场主体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消纳量,包括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另一类市场主体承担与其年用电量相对应的消纳量,包括通过电力批发市场
上也相当于小型的售电主体,因此,也需要按其自身用电量承担一定的消纳责任权重。需要说明的是,农业用电属于公益性电量,清洁供暖又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战略措施,为体现政策支持,上述市场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
等方面,提出个人理解和初步不完全分析。
机制基础和亮点
体现《可再生能源法》中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全社会责任。消纳保障机制要求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其售电量或用电量均应达到本省级区域最低
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二是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和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文件明确了权重测算的统一方法、考虑的多种因素(如各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全社会用电量、能源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情况、市场预期和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