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和各镇、村(社区)利用集体物业设施自投自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直接进行备案;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由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县发改局备案。备案有效期为一年。
四
年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奖励范围。20162018年在我市利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个人家庭等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
。
(三)完善项目备案管理程序。县发改局对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行备案管理,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各镇、村(社区)利用集体物业设施自投自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直接进行备案;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
发电应用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奖励范围。20162018年在我市利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个人家庭等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和补助,同时将奖励和补助适用范围扩展至全领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
具体来说,奖励范围包括从2016年-2018年在佛山市利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个人
家庭等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业主。
奖励标准方面,佛山市将对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
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同时将奖励和补助适用范围扩展至全领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具体来说,奖励范围包括从2016年-2018年在佛山市利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
、个人家庭等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业主。奖励标准方面,佛山市将对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
、医院、居民社区、个人家庭等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业主。奖励标准方面,佛山市将对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
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需要提醒的是,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以及佛山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该市将不再进行奖励或补贴。
、医院、居民社区、个人家庭等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业主。奖励标准方面,佛山市将对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
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需要提醒的是,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以及佛山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该市将不再进行奖励或补贴。
示范城市期间,取得市发改局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总容量为62MW,按申请时间先到先得,超过部分不予补助。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助。在补助标准上,市发改局明确
,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将按装机容量25万元/兆瓦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
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创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期间,取得市发改局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总容量为62MW,按申请时间先到先得,超过部分不予补助。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补助
单位、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
以上。
行业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未来10年内全球住宅、商业及社区领域的储能市场规模将达到千亿元人民币级别。近年来,相关推进政策不断出台,意味着十三五期间,我国储能大时代的帷幕即将拉开,在未来五年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光电设计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鉴衡认证中心联合主办,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与中国储能网承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
综合示范城市期间,取得市发改局备案的分布式ink"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总容量为62MW,按申请时间先到先得,超过部分不予补助。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助。在补助标准上,市发改
局明确,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将按装机容量25万元/兆瓦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