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泵阀管件等附配器材、新风净水设备、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太阳能制冷系统及设备、太阳能灯具及建筑材料、 LED技术及产品、光伏电池、光伏相关零件、移动能源、储能设备及配件包含配电设备、集中式可再生能源
展具设施,展馆收取的特装管理费、水电费由展商及其特装承建商自理。观众来源定向邀请: 甘肃省各地市政府单位、热力公司、设计院、研究院、自来水公司、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商、
甘肃省地、市工业园区、产业园区
平台、智能微电网、智慧能源园区建设方案、售电模式及案例、能源互联网等智慧能源新产品新技术等。4.光伏工程及系统◆光伏系统集成、太阳能空气调节系统、农村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检测及控制系统、太阳能取暖
系统工程、太阳能光伏工程程序控制和工程管理及软件编制系统5.太阳能与绿色建筑◆太阳能热利用、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太阳能制冷系统及设备、太阳能灯具及建筑材料、LED
技术及产品、太阳能配件、绿色建筑
服务项目(支持范围包括:光伏组件及必要的安装辅助系统、逆变器、汇流箱等配电系统)。2.产业园区(经国家、市级、区级认定)、基础设施、老旧小区、公共机构、市级重点工程等整体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申请资金
探索建设制氢、储氢与加氢一体化站,完善宝武园区、上海化工区内部区域性氢能输送网络。扩大氢燃料电池在客车、货车和大型乘用车领域应用,拓展燃料电池在船舶、航空领域应用,开展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
,形成沙漠治理、生态修复、生态经济、沙产业多位一体、治用并行、平衡发展的体系。单个示范项目建设规模不宜小于50万千瓦。2、光伏廊道示范。主要支持利用铁路边坡、高速公路、主干渠道、园区道路和农村道路两侧
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单个示范项目装机规模不宜小于5万千瓦。4.
光热发电低成本技术示范。主要支持光热发电新技术创新和应用,包括大容量机组、高效集热系统技术及设备部件、低成本镜场技术、大容量储热系统、高精度智能化
及察汗淖尔等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加快垃圾污水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受污染耕地、矿区用地等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持内蒙古深化
排污权交易试点。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七)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加快霍林河、包头铝业等低碳园区建设,推进鄂尔多斯蒙苏、包头达茂零碳园区发展。实施全面
、液流电池等);电容器;储能应用解决方案;充交换电站产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家庭储能系统等储能技术及产品。能源计量与物联、智能输配电网建设、能源管控平台、智能微电网、智慧能源园区建设方案、售电模式及
门领导;省内各相关行业协会领导;省内外重点能源央国企;各市县电力、节能、建筑、农业、制造业、商业等主管部门领导;各会员单位;2、省内各区县第一书记、各市区乡镇扶贫办相关领导;3、国内外光伏、储能、光热
监测评估试点。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和污染排放。聚焦电力、建筑、交通、垃圾处理等主要领域及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在区域、园区、企业等层面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三)工业绿色低碳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统筹推进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2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发展。坚持集中连片、集约节约,建设20大先进制造园区。持续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电子设备、电气
电力消费认证等。在规范绿证核发方面,通知提出,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
企业绿电消费责任,按要求提升绿电消费水平。支持重点企业、园区、城市等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打造绿色电力企业、绿色电力园区、绿色电力城市。
)、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其中:对集中式风电(含海上风电
)、集中式太阳能发电(含光热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
7月18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企业、园区就近利用清洁能源,积极推动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到2025年,培育省级以上绿色低碳工厂150家、绿色低碳供应链企业25家、绿色低碳园区15个,研发、树立典型、推广一批节能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工艺产品及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