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无法重启。
1月22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一新政因涉及对光热发电的补贴政策,在行业内引起巨大反响。
随之
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事实上,该新政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拟定的是2020年12月31日前,得益于诸多行业人士的积极努力,最终多争取到了一年的时间
支持。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也就是说,从2022年开始,海上风电将提前
用于户用光伏,10亿元用于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虽然一日之内密集出台两文件,但政策内容总体在行业预期之内。一位业内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此次光伏15亿元的补贴和
规模,并及早向社会公布,引导行业稳定发展。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
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明确2020年可享受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类型和分类别的补贴额度,相应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确保
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2)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2021年1月1日
向社会公布,引导行业稳定发展。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
2019年的中国光热发电产业发展,大体上可以用以下几个关键短语来概括: 项目建设值得肯定:我国光热示范项目建设成果进一步扩大,实际运行表现超出预期; 政策引导令人失望:行业期待的后续示范项目政策
就不能完全承担向东部地区供应能源的配角,需要解锁传统路径。
八大政策着力点
针对上述目标,希望国家在如下几方面的政策上加大力度:
一是建立能源绿色发展目标的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这意味着,能源的
绿色发展要纳入各级政府各地的发展规划,比如浙江湖州提出生态+电力的发展路径,需要注意的是,电力要和生态结合起来,就必须要有一套绿色发展的指标体系。二是加大补短板的力度,比如储能电站、光热发电、分布式能源
2019年以来,在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扶持的扶持下,尚处于培育期的光热发电产业表现不俗,多个示范项目并网成功。但也应该看到,从2016年国家能源局启动第一批20个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以来,建成并网的
商业模式才是王道。 光热发电示范项目陷困境 电价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 相对于风电、光伏等其他新能源,光热发电的平价之路更为遥远和艰辛。 截至目前,2019年仅有中电青海共和50兆瓦熔盐塔式光热发电
光热发电示范项目陷困境 电价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 相对于风电、光伏等其他新能源,光热发电的平价之路更为遥远和艰辛。 截至目前,2019年仅有中电青海共和50兆瓦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成功并网。玉门
缓慢,许多项目未能按期限完成, 而建成的项目国家财政部也未能补贴到位,给中国光热产业的未来发展增添了许多不确定性。
十四五是中国光热发电产业发展的关键阶段,能源规划如何对其定位、发展规模、政策支持,将
一个战略步骤,需要政府的明确而稳定连续的政策支持,尤其是光热发电初步启动后的十四五期间非常关键,如果缺乏持续的支持,中国光热发电产业链的发展将受到重创甚至消亡。因此, 国家应在十四五期间继续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