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4号),光热行业同仁看了之后是哀鸿遍野,觉得前途一片灰暗。
首先,整个文件的中心思想
,就是要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收入方式从原本的财政补贴方式转向市场收益方式,简单地说,就是政府要甩包袱了。这一点就使很多人发愁了:光热项目下一步不靠财政补贴的话,出路在哪里?原文中的部分内容,其实已经透露
项目信息,分批纳入补贴清单。纳入首批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的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光热
发电企业按要求申报补贴清单,并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具体申报要求见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公告。
(二)省级主管部门确认。
电网企业将符合要求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汇总后,向
近日,国际知名光热发电企业西班牙Abengoa和纸浆、生物质能公司Ence Energia y Celulosa针对后者拥有的西班牙50MW Termollano槽式太阳能光热电站签署了三年的运营
正在转向寻找专业的第三方公司来负责运维事务,Abengoa希望在Termollano光热电站的生产,可用性,成本削减和可靠性方面提高性能。
同时,与Abengoa类似的专业光热发电企业基于多年来的实战
本就不佳的光热发电企业更是如此。 因此,对于中国光热发电行业来说,尽快推动存量首批光热示范项目已迫在眉睫,除了能保证行业和市场的连续性,对遭受疫情影响面临较大经营压力的产业企业来说也可以迅速带来订单和
电量,只能按照煤电基准电价结算,无法获得补贴。
四、其他需要注意的四个问题
1)2020年新增的海风、光热项目将无补贴
2019年底前备案、2021年底前完成并网的海上风电、光热项目享受补贴,以后
的海风、光热项目改由地方补贴,国家层面不再给补贴。
2)强调鼓励资产证券化
补贴拖欠造成各大新能源投资企业都有大量的应收账款,造成企业资金沉淀,无法进行再投资。2018年开始,很多可再生能源
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
年起,凡是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同时,为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收益预期,单个项目补贴资金额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电价时采用的年利用小时数和补贴年限确定。达到补贴资金额度的项目不再享受
取消,项目清单制上线。《意见》提出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录,所有可再生能源项目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填报电价附加申请信息。流程的简化加速发电企业的项目补贴确权及补贴兑付进度,确保资金
2021年起,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但政策并未明确限制地方财政补贴,海上风电仍可接受来自地方财政的补贴。
2020年光伏建设方案落地,国内装机规模有望恢复增长
2020年1月
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稳定发展,需完善现行补贴方式,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企业通过绿证交易获得
增长等因素,预计2020年新增补贴资金额度为50亿元,可用于支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同时,自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按
有关部门公布年度新增补贴总额。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不超过年度补贴总额范围内,合理确定各类需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增装机规模,并及早向社会公布,引导行业稳定发展。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
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二)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
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
年起,凡是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同时,为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收益预期,单个项目补贴资金额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电价时采用的年利用小时数和补贴年限确定。达到补贴资金额度的项目不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