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育、广电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就地就近就业设施建设。
协同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利用沙漠、戈壁、石漠化以及荒坡荒滩等地区发展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探索可再生能源
机制,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县三级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和组织实施体系。推进沉陷区居民避险安置,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和矿山环境治理。统筹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利用,盘活沉陷区土地资源,按规定将采煤沉陷区复垦
复合光伏项目。探索光伏风电用海立体分层设权,拓展海域立体利用空间,鼓励利用围海养殖区、近海滩涂区、围而未填海域等海域空间建设滩涂光伏项目。鼓励光伏与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相结合。 二、强化接入消纳保障
清洁能源产业融合创新,推动新型储能电池产业突破,引导智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绿色低碳装备装置、仪器仪表和控制系统研发创新,在国土绿化、生态修复、海绵城市与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提升装备化、智能化供给
、有色、建材、化工等企业积极参与矿山修复,加快盘活废弃矿山、工业遗址等搁浅资产,丰富工业的文化、旅游、教育、科普、双创等功能,健全生态循环价值链。 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
矿山修复,加快盘活废弃矿山、工业遗址等搁浅资产,丰富工业的文化、旅游、教育、科普、双创等功能,健全生态循环价值链。 (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提高自主
突破及产业化发展。加快电子信息技术与清洁能源产业融合创新,推动新型储能电池产业突破,引导智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绿色低碳装备装置、仪器仪表和控制系统研发创新,在国土绿化、生态修复、海绵城市与美丽
行动、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开展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两侧、京津冀周边和汾渭平原重点城市、黄河流域重点地区等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在青藏高原、黄河、长江等7大重点区域布局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开展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两侧、京津冀周边和汾渭平原重点城市、黄河流域重点地区等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在青
保护修复,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固碳能力。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开展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
,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着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为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天骄绿能50万千瓦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是伊金霍洛旗结合清洁低碳新能源产业发展、绿色矿山建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