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印发《湖南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在资源
禀赋好、建设条件优、消纳和送出条件能力强的区域建设集中式风电项目,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农光互补、林光互补和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项目,推进“光伏+生态治理”模式,探索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支持分布式光伏
能源安全方面提问时回答:扎实抓好有序替代。紧密着眼长远发展需要,全面构建风、光、水、核等清洁能源供应体系,扎实推动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统筹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因地制宜
沙漠、戈壁、荒漠规划建设4.5亿千瓦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对重点领域项目进行改造升级;当前,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有力有效地支撑了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社会薄弱领域设备
、商业综合体等;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新上项目;县内国资企业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和产业园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在我县境内建设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补助。1.对
、物流、商业综合体等;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新上项目;县内国资企业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和产业园区。新建工商业项目在投资协议中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明确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内容,鼓励以自发自用
。大力发展本市可再生能源,将可再生能源利用作为各级规划体系的约束性指标,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推动光伏、地热及热泵应用,适度发展风电,实现经济可得的本地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在产业园区、公共机构和建筑领域推广
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和热泵技术应用,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新建政府投资工程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其中,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建立既有建筑绿色
农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支持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纳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的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增量配网、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商场等分布式光伏和屋顶光伏开发,鼓励
企业、 产业园区建设绿色低碳微电网,发展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高 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落实好国家余热余压余气等 综合利用发电减免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政策,充分利用余热余 压余气。完善推进
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研发地热能梯级综合利用技术,开展地热示范项目建设。 鼓励光伏、风电开发建设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文件还指出,支持农村地区积极推动屋顶光伏、农光互补等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
、光伏发电装机规模2025年达到2500万千瓦以上、2030年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2030年达到2000万千瓦,助推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坚持集中
10月13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官方网站发布《阿拉善盟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落实产业用地政策,对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煤炭和油气等能源项目用地及输变电
工程项目用地全面推行有偿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
余热余压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行园区环境污染、节能降碳等第三方管理模式,鼓励绿色运营服务平台对园区企业能源体系、环境管理等进行集中式、专业化
10月13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方案指出:落实产业用地政策。对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煤炭和油气等能源项目
用地及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全面推行有偿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