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违规备案

光伏违规备案,索比光伏网为您提供光伏违规备案相关内容,让您快速了解光伏违规备案最新资讯信息。关于光伏违规备案更多相关信息,可关注索比光伏网。

玉林市下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风险隐患提醒函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4 14:38:05

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等新能源政策文件,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消纳责任
3月12日,广西玉林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风险隐患提醒函》,从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设备质量、设计选址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提醒预防分布式光伏“4·30”“5·31”抢装潮期间,可能存在

宁夏:未完成备案、未按期建成的新能源项目全部废止!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03-10 14:51:29

程序纳入废止项目清单。(三)2023年度新能源项目。纳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度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宁发改能源(发展)〔2023〕855号)的项目,2025年4月底前未完成核准(备案)的
,全部废止;已核准(备案)的项目全部于2025年年底前建成,不能按期建成的,由各地按程序纳入废止项目清单。(四)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纳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度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宁

人民日报:破解分布式光伏发电接网消纳难题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5-02-07 17:00:38

用户屋顶、备案、开发建设和运行等各个环节细化要求,切实保障用户特别是农户利益,使分布式光伏发展更多惠及农村农民。针对近年来“农户出屋顶、开发商出资”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仍以农户名义备案,导致企业与个人

新版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发布!5月1日前并网执行原政策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01-23 14:23:39

1月23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就分布式光伏备案、并网等方面给出新的要求。根据文件,分布式光伏发电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

国家能源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01-18 17:05:40

备案管理第十一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等,并向社会公布。备案机关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备案机关应当

湖南湘西:红色区域1个县区 黄色区域3个县区来源:湖南湘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16 09:10:13

以电网企业接入批复或供电方案答复为准。2.各县市区要结合可开放容量情况科学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和建设。县市区可开放容量为“红色”区域的县市区应暂停受理备案和并网;“黄色”区域的县市区备案

宁夏: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来源: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01-15 08:55:27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审批权限组织项目备案(核准)。牵头企业应成立项目公司,落实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各项政策要求,按期推进项目建设。特色优势产业绿电园区项目,依据自治区绿电园区相关规划确定的年度开发建设
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73 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2〕104号)、《国家

全面推进“光伏+”工程!广东清远力争2025年分布式光伏装机1.4GW来源:晶澳蔚蓝 发布时间:2025-01-04 08:34:57

)为单位统筹资源,采取合法合规的投资方式,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支持具备条件的镇村采取“公司+镇村+农户”等模式,统一规划设计、打包备案,开展整镇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
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规范项目管理1.简化手续办理。严格落实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制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和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的

四川:不高于100MW的新能源项目 通过租赁方式配置新型来源:四川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1-02 09:12:43

利用小时数。2023年7月20日后核准或备案的单独开发的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未按要求配储、或配储容量不满足要求的新能源项目,鼓励通过租赁方式配储,租赁合同可作为新能源配储容量和项目并网的依据,租赁协议
项目建设。(二)规范备案管理。新型储能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各地备案机关不得违规设置备案前置条件。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信息梳理,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备案信息、装机规模5万千瓦及以上的电源侧和用户侧

江苏:全面推进碳标识认证来源: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2-24 14:11:54

通行的高质量产品碳标识认证规则。鼓励认证机构结合全省产业特色和现有标准制定情况,创新研发产品碳标识认证规则。督促认证机构加强认证规则质量评估,严格按照国家认监委规定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规则备案。4.加强涉
原则自愿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指导认证机构以实践为基础,在电池、光伏、钢铁、绿色建材、电动两轮车、家纺、输配电设备、盐化工、光电线缆、工程机械等重点行业率先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指导制定统一的江苏省产品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