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432号),部署重点开展的12项专项监管工作。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一、请介绍一下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
鲜、更丰富、更准确的真实情况。其五,监管手段更有力。对于违法违规的企业,除了约谈、通报、稽查、处罚、督促整改等措施,还将采取区域限批、集团限批等手段,确保能源产业科学规范有序发展。四、这次重点专项监管
索比光伏网讯: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这一办法涉及光伏发电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其中《办法》明确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光伏发电上网电量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这一办法涉及光伏发电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其中《办法》明确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光伏发电上网电量,未按照规定完成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这一办法涉及光伏发电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其中《办法》明确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光伏发电上网电量,未按照规定
完成收购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05年国务院出台通过的《可再生能源法》就明确规定要对光伏发电量进行全额收购,2009年做了进一步的修订,但据业内人士反映,该规定从未强制执行过。未
每季度上报当地光伏并网接入和交易情况,以及在并网运行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国务院主管能源部门将给予纠正和限期改正。《办法》尤其对于光伏企业无法与电网企业达成协议、并影响电力交易
光伏发电项目和调度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
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监管,我们编制了《光伏发电运营监管
询问光伏发电项目和调度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3.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有关电力企业:为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监管,我们编制了《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并已经局长
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第二十条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与电网企业就并网无法达成协议,影响电力交易
索比光伏网讯: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有关电力企业:为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监管,我们编制了《光伏发电运营监管
的上市进程也将得以继续推进。
证监会:对国信证券不予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12月6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关于国信证券涉嫌违法违规一案,证监会已调查终结,目前该案已结案,不予处罚
。
在此前,证监会曾表示,国信证券在隆基股份违法违规案中,未尽勤勉尽责和审慎核查义务,出具了具有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相关文件,未督促隆基股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法违规,2013年6月13日
的情况,都在此暂行办法中逐条提到。在暂行办法中,监管措施主要包括,要求电网企业向所在地区的能源主管部门每季度上报当地光伏并网接入和交易情况,以及在并网运行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国务院
继《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按照国家规划、计划、政策、监管发展光伏的总体思路,同时为保证光伏电站项目得以健康、规范发展,近日,国家正式出台《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