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运营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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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06 15:36:35

索比光伏网讯:根据电力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山东能源监管办制定发布了《山东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近年来,山东省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装机快速增长,供热机组装机比重不断提高,外电入鲁规模扩大

五月国家、地方、分布式、扶贫、补贴光伏政策全在这里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17-06-01 00:19:34

用电量增加到72亿千瓦时,较2016年增加23亿千瓦时,年均增长10.1%,弃风率、弃光率控制在5%以内。 ■ 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全额收购 山西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暨补贴管理办法
。 三、配置范围 拟在我省投资建设、已备案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 四、评分办法 对申报企业的投资能力和投资经营光伏发电项目的业绩、前期工作深度、上网电价降低、创新性等因素设定权重,综合评分

国土部38号文 明确光伏电站(含分布式)用地政策来源:圆点商圈 发布时间:2017-05-31 09:02:24

国家和部新出台的产业用地政策,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自行纳入本指引适用范围。 二 第二章 产业用地政策实施 第四条(可按原地类管理的情形)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3〕24号)和《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光伏发电站项目使用未利用地布设光伏方阵的,可按原地类认定和管理。其中的未利用地按照土地调查

国土部38号文全面涵盖光伏电站(含分布式)用地政策来源:圆点商圈 发布时间:2017-05-30 23:59:59

纳入本指引适用范围。二第二章 产业用地政策实施第四条(可按原地类管理的情形)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ink"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和《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ink"光伏发电站项目使用未利用地布设光伏方阵的,可按原地类认定和管理。其中的未利用地按照土地调查成果认定,光伏方阵用地面积按照《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

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新增光伏10.5GW 光热500MW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5-26 17:18:15

质量,研发示范推进碲化镉、铜铟镓硒和染料敏化等新型薄膜电池发展,积极开发高倍聚光组件;推进系统控制技术和电力电子技术进步,提高光伏系统效率和可靠性;推进智能技术、微网技术渗透和融合,提高规模电站运营效率
光伏发电技术不断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电网可靠性,降低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对新能源技术创新能力提出挑战。低端产能过剩要求提高核心竞争力。我国新能源行业经过近两年调整,新能源产业园区低水平重复

吉林省加快新能源建设 202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40万千瓦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17-05-23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 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在2020年达到240万千瓦、在8个国家级贫困县整村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在中东部地区打造百万千瓦级光伏领跑者基地最新发布的《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吉林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光伏装机2.4GW来源:吉林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7-05-23 18:01:02

索比光伏网讯:22日,吉林省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不断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着力推动绿色电力、绿色热力、绿色燃料生产和利用。光伏发电以西部白城、松原、四平双辽地区为重点,采用
风光储、光伏农牧业等开发方式,建设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在长春、延边、白山等大中型城市重点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到202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40万千瓦。光伏扶贫工程。重点在8个国家级

安徽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5-18 09:59:58

索比光伏网讯:《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已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根据《立法法》相关规定,现将草案修改稿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书面寄送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营、评价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安徽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5-17 11:58: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营、评价及其
技术、材料、工艺、设备的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目录; (四)建立绿色建筑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 (五)对绿色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竣工验收、运营、改造、咨询服务等实施监督和

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7 11:43:59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营、评价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条
、监理、检测、竣工验收、运营、改造、咨询服务等实施监督和管理;(六)对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实施考核、评价。第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关键技术列入科技研发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