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保山市2024年第二批光伏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项目竞争性优选公告,共涉及13个光伏项目,分为7个标段,规模合计1326.9MW。依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以下简称“264号文”)、《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
瓦以上。三、重点任务一)摸排可开发资源对全市分布式光伏开发资源进行摸排,重点对公共机构、公共设施、产业园区、交通运输设施、城市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进行调查,按照资源现状、类型、规模进行分类汇总,形成分布式光伏资源
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拓展开发模式1.因地制宜选择投资开发模式。对于既有的各类园区、工商企业厂房,按自愿原则整合屋顶资源,依法依规选择投资主体。对利用公共机构屋顶和公共设施建设光伏的,鼓励以县(市、区
的,按规定收回光伏资源项目开发权,原备案机关取消备案。因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逾期未按投资协议建成的,由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责令项目业主限期整改,整改期不得超过3个月,期满仍未建成的,根据投资开发协议实施
、遴选情况(一)遴选内容:遴选 1 家有实力、讲诚信、负责任的企业为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在木格镇辖区范围内,按照后续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规定开发分布式光伏资源。(二)参选资格:1、申报企业主体须是在
10月25日,广东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政府发布《木格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公告表示,遴选 1
家有实力、讲诚信、负责任的企业为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在木格镇辖区范围内,按照后续
数据统计)。在所有已公布规模的工商业项目当中,规模最大的是由清远市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1.27亿元建设的清远市政府可控的屋顶光伏资源有偿使用项目。项目拟利用清远市政府可控制的屋顶布设屋面
2024年8月,据广东省投资备案管理系统统计,广东省共新增备案9071个光伏项目,投资总额超177.92亿元,其中工商业1820个、户用7343个、地面分布式5个、光伏相关制造业1个、电站扩建项目1
,具体对公共机构、公共设施、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城市建筑、农村、产业园区等领域等进行动态性、全面调查,按照资源现状、类型、规模分类,汇总形成分布式光伏资源清单,为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利用提供数据支持
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光伏廊道。(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拓展开发模式1.鼓励因地制宜选择投资开发模式。对于既有
)》(黔自然资函〔2023〕564号)和《黔东南州风电光伏资源开发指导意见》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形成了《麻江县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
暂行办法》《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能源新〔2023〕16号)《贵州省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管理办法(试行)》(黔自然资函〔2023〕564号)和《黔东南州风电光伏资源开发
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在新能源中,光伏发电具有分布广泛、用之不竭、安全高效的特点,已成为推广应用最为广泛的新兴能源。潮州全年日照时数长,光伏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是未来
、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或附属空闲场地,因地制宜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加快实施潮州市政府可控屋顶光伏资源项目建设,推动全市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市符合
”六大阳光工程,挖潜屋顶光伏资源,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序实施光伏发电设备更新,提高发电效率和年发电小时数,增加本地绿电供应。在重点产业园区积极发展光伏示范项目,新建园区、厂房、公共机构
分工负责)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原则,巩固深化“阳光惠民、阳光园区、阳光商业、阳光乡村、阳光基础设施、阳光公共机构”六大阳光工程,挖潜屋顶光伏资源,全面推进
发布《北辰区新能源重点项目机会清单》,开发规模约30万千瓦,估算总投资约14亿元。详情如下:北辰区新能源重点项目机会清单发布公告为加快推进北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统筹推动一批新能源项目落地实施,助推区域经济
社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发布《北辰区新能源重点项目机会清单》,开发规模约30万千瓦,估算总投资约14亿元。诚挚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我区项目开发建设,共谋北辰发展,共话互利合作,我们将按照“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