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补助资金安排,加强指导和协调服务,鼓励和引导包村单位、企业、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光伏扶贫。(二)产业扶贫,生态环保。坚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与推动农村扶贫开发相结合,按照注重农村生态环境
索比光伏网讯:近日,安徽青阳县人民政府印发《青阳县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中明确表示到 2020 年,青阳县建设光伏电站 18321 千瓦,实现在 20-25年内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 3000
企〔2016〕1号)规定,经审核海盐县共有38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报经县政府同意,海盐县财政局拨付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743.44万元,其中资金89.324878万元列公共财政
预算上级补助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科目,资金654.115122万元列专用基金工业发展资金支出。拨付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417.55万元,资金列专用基金工业发展资金支出。拨付第三批光伏
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确保到2020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将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措施,负责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补助资金安排,加强指导
索比光伏网讯:为确保我县十三五农村扶贫开发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34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
财企〔2016〕1号)规定,拨付第二批、第三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其中,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417.55万元,12家企业符合补助标准;第三批财政补助资金582.97万元
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措施,负责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补助资金安排,加强指导和协调服务,鼓励和引导包村单位、企业、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光伏扶贫。
(二)产业扶贫,生态环保。坚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与推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青阳县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资金管理办法》(盐财企〔2016〕1号)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12家企业符合补助标准,报经县政府批准,现拨付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417.55万元,资金列专用基金工业发展资金支出
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我县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6年海盐县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发〔2016〕22号)精神,依照县财政局《海盐县企业财政性扶持
资金管理办法》(盐财企〔2016〕1号)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17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报经县政府同意,现拨付第三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582.97万元,资金列专用基金工业发展资金支出
。
相关企业收到通知后请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和开户银行账号及时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地税)窗口(地址: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联系电话:86121645)办理拨款手续。
附件:第三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1月28日
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2189080.7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第三批(第一期)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28日 来源: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第三批(第一期)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2189080.7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特此通知附件:东莞市第三批(第一期)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 原标题:关于拨付东莞市第三批(第一期)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685801.23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特此通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11月21日相关新闻:广东东莞市拨付第一批(第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原标题:广东东莞拨付第二批(第一、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