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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电价附加的征收方式由原来电网企业的代收代管,改为由财政部定期向电网征收后上缴国库。新能源企业所获得的补贴被认为是中央财政补贴。而在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企业)的政策执行情况,保证国家税务总局【2013】第3号公告落实到位。
该通知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
解读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各检测机构及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太阳能光伏产品检测的初步方案。国家光伏质检中心(CPVT)/无锡市质检中心和中电18所就
索比光伏网讯:国家能源局9月底发布了一份在光伏行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329号,以下简称《办法》),从2013年8月29日起实施。这个文件近
国家能源局后,工信部又发力光伏行业10月12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公布,提高了光伏制造行业的进入门槛,防止新一轮产能过剩。而此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3
调动国内光伏市场需求的政策一一浮出水面。继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后,工信部又发力光伏行业10月12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公布,提高了光伏制造行业的进入门槛,防止新一轮产能过剩。而此前
,深入解读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各检测机构及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太阳能光伏产品检测的初步方案。国家光伏质检中心(CPVT)/无锡市质检中心和中电18所就光伏产品的
解读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各检测机构及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太阳能光伏产品检测的初步方案。国家光伏质检中心(CPVT)/无锡市质检中心和中电18所就
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以及8月22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发布的《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
存在较大缺口。光伏电站开发建设代表则向记者透露,目前补贴发放不及时、标准随意改变情况较突出,呼吁未来能够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补助分为3类。首先
基金仍存在较大缺口。光伏电站开发建设代表则向记者透露,目前补贴发放不及时、标准随意改变情况较突出,呼吁未来能够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