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了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陕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
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陕西省开展竞争性配置,确定2023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为1000万千瓦。为确保项目质量,保障市级权限,本次项目申报按照1:1.5的比例,结合区域资源条件、负荷特征
区县投产新型储能项目2个以上,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23年全市累计光伏并网3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60.5%以上。原文如下:湖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和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
计划"产业园管理办法》,培育认定产业园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推动产业协同布局。围绕全省制造业"双核一带一廊"整体布局
等方面作出贡献的经营主体或其他组织等。在扶持规定中,产业发展扶持包括屋顶光伏,移民户安装屋顶光伏的,每千瓦补助1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个千瓦。通知还指出,符合补助条件的移民个人或组织向所在乡镇(街道
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民移〔20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扶持对象1.本县内经核定登记在册的大中型水库直补移民(以下简称移民);2.本县内列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的
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重点推进“氢能高速”“氢能港口”建设,推广高速公路边坡光伏发电应用,全面推进“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试点建设。此外还要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等领域
。持续完善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布局和应用,推动交通网、能源网融合发展,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重点推进“氢能高速”“氢能港口”建设,推广高速公路边坡
5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政府印发《2023年平阳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文件提出,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应用力度,鼓励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新增1
个以上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项目。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充分利用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屋顶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达到50%;既有
5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政府印发《2023年平阳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文件提出,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应用力度,鼓励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新增1
个以上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项目。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充分利用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屋顶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达到50%;既有
完成启动试运工作后3个月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或按规定变更许可事项,分批投产的发电项目应分批申请。符合许可豁免政策的机组除外。原文如下:为规范
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能源局组织对《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电监市场〔2011〕32号)进行修订,形成《发电机组进入及
安全稳定运行,国家能源局组织对《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电监市场〔2011〕32号)进行修订,形成《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
征求《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规范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能源局组织对《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
4月26日,四川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意见的函,意见稿指出,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市(州)及各县(市、区)不得擅自授予开发权,电网企业不予办理
多能互补、充足可靠的电力供应体系。在广泛征求相关省级部门和市(州)意见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为2023年4月27日
4月26日,四川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意见的函,意见稿指出,省人民政府对光伏、风电资源开发权进行统一管理,授权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集中式光伏、风电资源开发归口管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