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稳定运行,国家能源局组织对《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电监市场〔2011〕32号)进行修订,形成《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
征求《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规范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能源局组织对《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
多能互补、充足可靠的电力供应体系。在广泛征求相关省级部门和市(州)意见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为2023年4月27日
scnyjxnyc@163.com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4月26日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
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或投资2022年9月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就《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光伏电站年度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1148号,下称“1148号文”)提出使用农用地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0%的限制要求,一度引发业内普遍担忧。本次发布的12号文未对农用地的使用面积比例作限制性
主要依据是《草原法》及《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在使用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时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此外,部分省份已经出台了光伏项目占用草地的政策要求。本次12号文第一次在部委层面提出
观察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在8号文还是征求意见稿中,光伏方阵占用农用地可视为不改变土地用途仅针对光伏复合(农光互补)项目而言,但12号文中没有再出现“农光互补”的表述。能否理解为12号文不再区分普通
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支持清洁能源发展。对当年并网的单个项目装机容量在1000千瓦以上或项目投资额在400万以上的光伏电站项目进行补助。在工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
通知》,首次解读了独立储能内涵,加快了各省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现货市场、中长期市场,有助于打开储能项目更大盈利空间。同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正式将储能作为
储能规模化发展的关键因素。近年来,随着新型电力系统的加速构建,我国高度重视储能产业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支持。目前,全国已经有超20个省份发布了新能源配置储能的政策文件,部分地区针对分布式光伏也提出
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中虽未提及光伏行业,但受政策适用范围的影响,户用光伏个人贷款、经营性融资租赁等业务模式预计将参照适用。公告全文如下
:2018年4月,我局印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光伏发电相关政策文件意见的函》,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该文件未正式印发。目前,分布式光伏管理工作涉及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