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包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2、建设规模:
全县一期建设8个50KW村级扶贫光伏电站。
3、工程实施地点:
1)村级扶贫光伏电站:在鹤峰县境内的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燕子镇大岩村、铁炉乡铁炉村、邬
阳乡三园村、中营镇柳家村、太平镇枞阳坡村、太平镇祝家台村、太平镇三岔口村、容美镇吕坪村)。
4、工期要求:
(1)60日历天; 8个50KW村级扶贫光伏电站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5、招标范围
均无效。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四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概况:本项目拟在云南省师宗县碧宗建设30MWp并网型光伏电站, 本项目为畜光互补光伏电站。整个区域光伏电站安装容量为30MWp。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每瓦单价结算
,必须具有在近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个及以上EPC总承包电力工程和1个以上光伏电站设计的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并且具有良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为联合体
梁村20mwp扶贫农业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建设地点:重庆市城口县灯梁村
建设规模:20MWp。
计划工期:
工期2个月。本项目要求在
扶贫开发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村级扶贫光伏电站:在灵璧县境内的2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
2.建设规模:灵璧县27个贫困村每个村建设1座500千瓦
左右的村级光伏电站。
3.付款方式:开工后预拨至合同款30%,组件安装完成后拨付至合同款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92%,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款97%,余款3%作为质保金。
4.计划工期
年内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6.投标人若为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下列业绩中的一项,以合同业绩复印件为准: (1)近五年已累计完成20MWp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设计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灵璧县2018年13.5mw光伏扶贫项目(EPC)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村级扶贫光伏电站:在灵璧县境内的27个
建档立卡贫困村。
2.建设规模:灵璧县27个贫困村每个村建设1座500千瓦左右的村级光伏电站。
3.付款方式:开工后预拨至合同款30%,组件安装完成后拨付至合同款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92
10年,提供厂家质保书。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易地搬迁光伏电站的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建设、施工安装、调试、检测、并网运行总承包。
监理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
一、准入企业
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电力业务许可证齐全的省内并网光伏发电企业。
二、交易电量及价格
1.交易电量
本次外送交易电量为30000兆瓦时
2.交易价格
本次外送交
置限额。
各光伏发电站申报电量上限为:各光伏电站月度发电量的6%,即:W2=项目装机容量*5小时*30天*0.06
2.安全校核
无约束交易结果经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形成有约束交易结果。
3.
、建设乡富民村三屯、建设乡富民村二屯、太平乡振兴村一屯、新发镇永和村、和平镇和安村前屯、团结镇永生村。
2.4建设规模:12个村级光伏电站,电站总容量3635KW。
2.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及贷款
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土地平整)。组件中电池板功率275W-60P须采用一线品牌,其他组件也须采用行业一线品牌。
? ?1.2.2、光伏电站,主要包括支架(含基础)、电缆沟施工和电气安装及调试两部分。电气安装及调试包括
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
注:本项目的设计及电力设施安装必须由符合国家法定资质要求的单位组织实施;若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则必须依法分包给经采购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