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发展,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支持建设可再生能源供能系统,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在交通领域,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
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要求对基地所在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并使之为新能源发电提供调节支撑;同时,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
,健全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统。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供热设施智能化建设,鼓励
经济发展。
(十三)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对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
〔2021〕787号)等文件精神,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包头市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3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其中风电28.5万千瓦、光伏9.5万千瓦)进行竞争性配置。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
瓦风电、4.5万千瓦光伏,合计18万千瓦。
2标段: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配套新能源项目
招标编号:BT-LHXGZ-202202
建设地点与规模:满都拉新能源厂区
2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包头市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拟对包头市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3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其中风电28.5万千瓦、光伏9.5
厂区13.5万千瓦风电、4.5万千瓦光伏,合计18万千瓦。
2标段: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配套新能源项目;建设地点与规模:满都拉新能源厂区15万千瓦风电、5万千瓦光伏
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规范有序发展氢能,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积极消纳区外非化石能源,稳妥推进绿色核能供热,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快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和光伏+综合利用,稳步推进
可靠性以及区外大规模受入、区内大范围转移和分布式电源就近消纳能力。推动柔性直流输电、局域智能电网和微电网等科技、信息技术应用,推动多种能源系统互补互济。
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太阳能
有序发展核电,规范有序发展氢能,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积极消纳区外非化石能源,稳妥推进绿色核能供热,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快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和光伏+综合利用,稳步推进地热能源勘测及高效
大规模受入、区内大范围转移和分布式电源就近消纳能力。推动柔性直流输电、局域智能电网和微电网等科技、信息技术应用,推动多种能源系统互补互济。
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
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快工业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在相关条件成熟后,研究适时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持续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扩大实施范围、加大实施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提到加强对煤电气电规划建设、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煤层气开发利用等重点领域监管,确保政策执行
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煤电气电规划建设、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煤层气开发利用等重点领域监管,确保政策执行不跑偏、不走样。
(三)加强能源市场运行监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优化调整我市能源结构,千方百计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加快推进我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广应用,我委编制了《关于大力
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和公众可于2022年2月24日前将有关意见发送至邮箱
1月18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3250万千瓦、1750万千瓦。大力推进绿氢生产,实现
以氢换煤,加大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氢能规模化生产、运输、储存、应用。打造宁东光伏产业园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创建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等储能规模化应用。增加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