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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集中连片建设居民光伏发电应用试点,并逐步扩大应用规模。
(四)推进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组织开展连片设施光伏照明试点。在不影响城市景观的前提下,鼓励屋顶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
等的使用。在道路交通信号设施、公园和居民区道路照明、高速公路服务区照明、公交车站和公共自行车棚照明等方面,开展光伏照明试点。
四、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围绕
,组织开展连片设施光伏照明试点。在不影响城市景观的前提下,鼓励屋顶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要求的新建建筑物,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凡符合光伏建筑
等方面,开展光伏照明试点。四、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一)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围绕低成本、高效率、大容量、国产化的要求,突出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突破核心装备国产化瓶颈,大幅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加强
一体化应用,组织开展连片设施光伏照明试点。在不影响城市景观的前提下,鼓励屋顶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要求的新建建筑物,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凡符合光伏建筑
棚照明等方面,开展光伏照明试点。四、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一)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围绕低成本、高效率、大容量、国产化的要求,突出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突破核心装备国产化瓶颈,大幅提升生产工艺
,并逐步扩大应用规模。 (四)推进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组织开展连片设施光伏照明试点。在不影响城市景观的前提下,鼓励屋顶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要求的新建建筑物,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
照明、高速公路服务区照明、公交车站和公共自行车棚照明等方面,开展光伏照明试点。 四、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围绕低成本、高效率、大容量、国产化的要求,突出产业链关键共性
、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原则,在屋顶发电、光伏照明、地面电站等领域实施示范工程,进一步优化我县能源结构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发展目标
至2015年,应用光伏发电的企业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面积超过
等建筑屋顶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率先在工业园区内实施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支持在学校、党政机关、医院和城乡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顶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二)大力推进光伏照明。县城、乡镇
住宅小区集中连片建设居民光伏发电应用试点,并逐步扩大应用规模。
(四)推进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组织开展连片设施光伏照明试点。在不影响城市景观的前提下,鼓励屋顶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要求
使用。在道路交通信号设施、公园和居民区道路照明、高速公路服务区照明、公交车站和公共自行车棚照明等方面,开展光伏照明试点。
四、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围绕低成本
,总投资额两亿元人民币,约五至六年可回收资本。此外,诸如分布式光伏屋顶、地面电站、光伏照明等工程也会渐次开始实施。
屋顶电站、光伏大型地面电站、光伏照明、光伏扶贫、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光伏与设施农业相结合等六大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光伏应用。二、简化光伏发电上网结算手续。供电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为全市
发展的意见》(合政〔2013〕76号),现就合肥市光伏推广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广泛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电站、光伏大型地面电站、光伏照明、光伏扶贫、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光伏与设施农业相结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