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妥有序开展,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能源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动态调整全省能源系统权责清单。持续提升“简化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拓展小微企业“零投资”服务范畴,推进“不动产+供电”线上联动过户,研究制定全省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加快填补风电、光伏等领域发电效率标准和老旧设备淘汰标准空白,为新型产品设备更新改造提供技术依据。完善产品设备工艺技术、生产制造、检验检测、认证评价等配套标准。拓展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资源循环利用
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健全清洁能源创新技术标准体系围绕能源绿色低碳创新技术,完善光伏、风能、氢能等清洁能源标准,研究光伏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
领域投资。加快清洁电源、电网、油气储运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继续实施“风光倍增”,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项目,整县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
万元;对首次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后每增加一个“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并通过省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1.
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为全省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
高标准“光伏+”基地,到2025年,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质天然气,建立健全资源收集、加工转换、就近利用的生产消费体系,以热定电设计建设
北海上风电场并网发电;实施光伏倍增行动,推动中广核招远海上光伏项目并网发电。力争全市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200万千瓦,占比达到54%。原文如下:关于烟台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企业数量比例超过30%。推动开展清洁生产改造,鼓励推进清洁生产评价认证机制,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清洁生产改造力争全部达到2级清洁生产水平。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材行业
要素全面盘活、高效利用起来,全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2.54万亩、处置闲置土地3.82万亩,实现“半拉子”工程全部盘活销号。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深入推进各领域节约行动,抓紧完善统计核算和指标评价体系
既有输电通道绿电比例。争取乌兰布和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尽快获得批复,全面推动蒙西四大沙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4800万千瓦装机建设。创新市场化新能源应用场景,力推新批准市场化新能源项目建成并稳定运行,协同
。(五)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全面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加快打造营商环境
实效性,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守住公共安全红线,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促进生产安全指标持续向好;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等工作;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