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区内生产的新能源装备产品(包括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装备产品)。二、推荐要求(一)风电装备优选推荐产品,必须为单机5MW以上或为5MW以上风电机组配套的零部件,产品质量优良,性能指标优异且
1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开展新能源装备产品优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荐范围包括在自治区注册的新能源装备生产企业,在区内生产的新能源装备产品(包括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装备
1月28日,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印发2023年市级重点项目名单,市级重点项目总量537个、总投资2.2万亿、年度计划投资2625亿元,整体质量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光伏项目13个,规模合计2.37GW
。建设类光伏项目名单如下:原文如下:经市委、市政府同意,1月28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2023年市级重点项目名单。市级重点项目总量537个、总投资2.2万亿、年度计划投资2625亿元,整体质量规模再创历史
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淘汰煤电落后产能,科学推进符合条件的煤电机组延寿运行。鼓励陈家港、射阳港、滨海港等大型燃煤电厂与沿海产业园区融合发展,向供热、供压缩空气、建厂内光伏等“发电
、大丰和盐城经开区等7家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力争2023年底前通过验收。鼓励建设建筑一体化(BIPV)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新建工业园区、新上重大项目、新增公共建筑、集中连片农居等区域
示范引领、稳步推进,推动百万千瓦级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基地规划布局。积极探索深远海海上风电研究,推进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技术论证,推动漂浮式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建设。2.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积极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
回收站点,提高组织化程度。依托武宿综合保税区,加快航空科技再制造基地维修中心达产达效,打造太原飞机拆解基地。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力度,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
和清洁能源替代行动,全面推进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统筹风光资源开发和国土空间约束,加快建设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重点建设晋北风光火储一体化外送基地、忻朔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晋西
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定位、产业链配套的重大示范项目,光伏治沙、采煤沉陷区
治理、矿区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国家试点示范及乡村振兴等项目,支持建设一定规模的保障性新能源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前提下,支持风电光伏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对使用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的、不占压土地
煤电中长期交易价格浮动范围,及时反映和疏导燃料成本变化。推进容量保障机制建设,加大有偿调峰补偿力度,弥补煤电企业固定成本回收缺口,进一步提高煤电可持续生存和兜底保供能力。强化机组运维检修和安全风险防控
工作,加大设备健康状态监测和评估,确保机组安全可靠运行。三是加快电网规划投资建设。加快推进跨省跨区特高压输电工程规划建设,提升重要通道和关键断面输送能力,发挥跨省跨区电网错峰支援、余缺互济作用,持续
利用基地,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物的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善“点站场”三级回收体系。畅通玻璃等低价值可回收
容量分别力争达到260万千瓦、500万千瓦。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土地和场址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2025年、2030年,光伏装机容量分别力争达到400万千瓦、700
日前,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宜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非化石能源利用。充分挖掘可再生资源潜力,持续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完善新能源建设规划。不断推进光伏项目开发,充分利用产业园
区、公共机构和民用建筑屋顶等资源创新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光伏+”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综合能源利用项目建设,促进分布式发电就地并网使用。有序推进风能、地热能资源高效利用
工业园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鼓励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配建新能源项目。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定位、产业链配套的重大示范项目,光伏治沙、采煤沉陷区治理、矿区治理等生态保护
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鼓励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配建新能源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31.对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