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平发改能源【2019】1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资金来源为省级基建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招标代理
机构为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
组件、太阳能光伏支架、直流侧防雷配电单元、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并网箱、交流防雷配电单元等所有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可研设计优化、专题施工图设计)、采购(建筑材料设备、光伏发电场区设备、升压站设备等)、施工(用地
设计优化、专 题施工图设计)、采购(建筑材料设备、光伏发电场区设备、升压站设备等)、施工(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整个建设期内的各项安装、检査、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并网移交、 后期运维、质量缺陷
采用满足最新的光伏领跑者标准中排在前五名的产品。
计划工期:90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10日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送至财政评审部门评审,2019年10月31日前须完成
范围
建设规模:建设共128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装机容量42兆瓦。
本项目计划分两个标段实施:标段一:建设共67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装机容量21.075兆瓦,其中本村建电站3个,多村联建8个,解决
建档立卡贫困户3215户,7400多名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实现光伏扶贫的目标。 全部建设工程包括:勘察、设计、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内容以及电站运维服务。具体包括不仅限于下列各项: 勘察设计:包括但不
专项验收及质量监督部门检查验收,实现安全设施三同时;项目建设期工程保险和劳动保险等。
(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竣工图全部勘察设计,光伏区、升压站、地质详勘和
设计、集电线路及动态无功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蒙能包头100MWp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平台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
及附属设施
招标范围:以固定总价承包的方式完成 16 个乡镇 30002 千 瓦光伏电站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任务并提供全面技术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地质详勘
、经济评价)、 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 单及计价编制。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 术服务
服务;光伏扶贫电站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图、竣工结算等(包括但不限于站内工程设计、发电侧接入系统设计等);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电缆、汇流箱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
包装机总容量约为9MWp,工期100天。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收集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完成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工作;完成光伏发电系统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完成光伏发电系统调试、验收及缺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永靖县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建设单位:永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3.建设地点:三条岘乡塔什堡村
4.资金来源: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及县上
多渠道筹措解决
5.概算投资:3204万元
6.建设规模:新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8座。总装机容量5340千瓦,采用多晶345wp及以上的组件。
主要招标内容为:
(1)勘察:初勘、详勘、编制勘察
说明: 1.1 项目名称:民权县程庄乡陈集村光伏发电站搬迁工程 1.2 采购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3 总 投 资:约 41.6万 元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质量要求: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