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现象。
四是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各电力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彻底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火电企业要重点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机组检修和
技术改造风险管控、输煤制粉系统管理、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运维、液氨罐区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水电企业要重点检查大坝注册定检问题整改、重大灾害隐患治理、大坝安全监测和信息报送、闸门启闭设备和应急电源管理等情况
能耗的部分按等价值折算成电量,按照0~10%(含)、10%~20%(含)、20%以上三档执行阶梯电价。阶梯电价实行年度即超即加制度。
企业连续两年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第三年加价标准分别提高至
0.15元/千瓦时、0.25元/千瓦时和0.35元/千瓦时。
鼓励高耗能企业提高光伏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用能企业自发自用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可不计入综合能耗核算。
《意见》还提出: 对于单位产品用
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矿投产达产,促进停产整改的煤矿依法依规整改、尽早恢复生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保障煤炭运输,确保生产的煤炭及时运到需要的地方。三要支持煤电企业增加电力供应。针对煤电企业困难,实施阶段性
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建设。积极推进煤炭、天然气、原油储备及储能能力建设。六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完善地方能耗双控机制,推动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在一定
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有条件的可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行清洁取暖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
消费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有条件的可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行清洁取暖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和绿色建材
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有条件的可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行清洁取暖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
利用,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有条件的可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行清洁取暖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
用煤用电坚持民生优先;保障安全的提前下推动煤矿增产;支持煤电企业电力供应;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同时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
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加快已核准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矿投产达产,促进停产整改的煤矿依法依规整改、尽早恢复生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保障煤炭运输,确保生产的煤炭及时运到需要的地方。
三要支持煤电企业
举报的主体处理,抓典型,定期通报,以点带面,促进从制度层面整改,优化营商环境。鼓励通过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重点加以解决。
(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能源领域中现行
。
(四)建立健全能源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支持煤炭、油气等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推动天然气发电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项目落地,促进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适应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
9月27日,云南省能源局制定了《云南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提出: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三大工程。
(一)城区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城市公共建筑等屋顶
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城市连片商品住宅小区、搬迁安置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试点县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50%;医院、学校、村委会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40
9月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落实《通知》要求切实推进云南省屋顶分布式光伏
试点工作。
近日云南省能源局制定了《云南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云南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
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为切实推进全省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发挥新能源
电厂、风电场、光伏电站等电源厂站内部的储能设施。电网侧储能是指在专用站址建设,直接接入公用电网的储能设施。电源侧储能、电网侧储能接入电网参照常规电源接入电网。用户侧储能是指在用户内部场地或邻近建设的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依法查处并予以记录,可以对其采取监管约谈、限期整改、监管通报、出具警示函、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依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对责任单位直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