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政策

光伏政策,索比光伏网为您提供光伏政策相关内容,让您快速了解光伏政策最新资讯信息。关于光伏政策更多相关信息,可关注索比光伏网。

山东烟台光伏发电项目平价上网确认公告(2022年11月份第1批)来源:烟台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11-04 17:47:55

11月3日,烟台发改委发布光伏发电项目平价上网确认公告(2022年11月份第1批)。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19〕367号)有关要求,经审核烟台优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19.88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8个项目符合平价上网条件,现予以公布。

山东启动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申报工作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2-11-04 09:24:40

日前,省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光伏市场化项目申报工作。据悉,本次申报综合考虑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调节能力提升、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等因素,全省安排市场化并网规模约500万千瓦。

贵州省: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2-11-03 22:38:02

11月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全面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

贵州省能源局:未配储能的新能源项目暂不考虑并网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2-11-03 22:36:38

11月2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告中提到,支持煤电一体化项目优先并网,对未纳入煤电新能源一体化、需参与市场化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应根据《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精神,按不低于新能源装机规模10%(挂钩比例可根据实际动态调整)满足2小时运行要求自建

广东省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项目公示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2-11-03 12:06:45

11月2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项目的公示。目前,11个项目已通过广东省能源局初审,拟上报国家能源局。其中装备名称包括:光伏组串数智能拟合系统、光储直柔离心机系统。

吉林省2025年规划装机:风电22GW 太阳能8GW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2-11-03 12:05:43

11月2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多次提到光伏

杭州:对光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03 08:20:12

11月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每年组织认定不超过3个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对本地产业发展带动性强的“光(风、氢、水)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对投资主体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自然资源部:鼓励支持脱贫地区光伏项目在戈壁、荒漠等地区建设来源:自然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2-11-02 17:21:54

11月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过渡期内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通知要求完善耕地保护措施。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要求,改进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宁夏自治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11-02 17:14:25

11月2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该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建设及运行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市场化并网项目、“绿电园区”试点项目、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项目、国家大型新能源基地项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浙江永嘉县:对接入浙江电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补贴0.1元/千瓦时来源:永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02 17:12:49

11月1日,浙江永嘉县人民政府发布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件指出,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宣布废止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决定修改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修改后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