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电站政策征求意见稿》的电话通知。
《意见稿》指出,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一、二、三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3元(含税,下同)、0.38元、0.47元,工商业分布式上限
个省市(区)可再生能源补贴共计81亿元。其中,光伏30.8亿元,光伏扶贫3718万元,自然人分布式4843万元,光伏电站及工商业分布式29.9726亿元。
据了解,在这拨付给地方电网的81亿元补贴
,不包括国家下达的四川省十三五第一、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以及个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填报要求:2018年6月30日前备案并建成并网、尚未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请按照《信息填报手册》要求,在网上进行申报
11月电量补贴追补工作。可见,以申请时间作为纳入补贴范围的标准,更符合户用光伏实际情况,助于维护百姓利益。
从电价机制政策来看,发改委于去年10月公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建设依然如火如荼的开展中。 2019年4月中旬,业内翘首以盼的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顺利下达,虽然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中与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相比,涵盖省份地区范围有所扩大,但1.67GW
补贴资金预算(详见:财政部2020年补贴预算已经完成!),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范围内的补助资金另行下达!
相信今年也补贴资金也会很快拨付。
原则3:特殊项目优先发放,其他项目等比例兑付
光伏扶贫
电网公司发放。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地方电网,要分别将本辖区内、纳入补贴名单的项目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另外,光伏扶贫、公共独立项目目录仍由财政部发放。
原则4:分类管理(有优先级)
补贴资金不足,存在缺口
补贴发放。《办法》要求对补助资金实施绩效管理,未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规模范围的项目,将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此外,电网企业应优先兑付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2019年光
伏竞价项目、参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和自愿转平价的项目。补贴发放管理更加严格,市场化导向明朗,保障光伏发电及陆上风电平价上网如期实现。
新增海上风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但未限制地方政府补贴。《意见》称自
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稳定发展,需完善现行补贴方式,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企业通过绿证交易获得
。第一批至第七批目录内项目可直接列入补助清单,尚未纳入补助清单的项目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同时,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录。电网企业应优先兑付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2019年光
文件已经没有深刻印象了,伏妹儿今天带大家再复习下。
这份意见明确了要完善现行补贴方式、积极支持户用光伏发展,同时还明确了:
1、补贴按年度发放。
2、明确了补贴拨付优先顺序:光伏扶贫排第一
有关部门公布年度新增补贴总额。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不超过年度补贴总额范围内,合理确定各类需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增装机规模,并及早向社会公布,引导行业稳定发展。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
、国家能源局在不超过年度补贴总额范围内,合理确定各类需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增装机规模,并及早向社会公布,引导行业稳定发展。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
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二)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已按规定核准(备案)、全部机组完成并网
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
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明确2020年可享受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类型和分类别的补贴额度,相应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确保新增项目补贴额度控制在50亿元以内。目前
电网企业负责 经营范围内的补助项目清单,报送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 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布。
第七条享受补助资金的光伏扶贫项目和公共可再生能 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纳入国家光伏
要求,按 照规模管理的需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范围,并按流程经电 网企业审核后纳入补助项目清单。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应按照以收定支 原则,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分类型的管理办法,明确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