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大冶市审计局对各乡镇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人员在摸清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运营和后期管护情况的基础上,实地核实光伏电站的建设进度和质量,重点了解电池板安装、配套设施建设进展
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两大重磅政策同时发布,关于光伏发电的建设规模以及分布式的管理,政策有多项变化,而这些变化
或将引发行业地震。这两大政策有什么样的重点改变?今天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有哪些必须要注意的变化!
为了对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规划有序的发展,国家能源局对各个省市地区每
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组件,且组件转换效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电站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按照并网时间和发电量给予发电补贴。对2018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第11条明确“对装机规模超过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
《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2万千瓦以下其他类型项目执行普通电站政策。
要点2
如果该文件正式发布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纳入国家光伏发电规模管理,由各省(区、市)实施规模管理。也就是说分布式光伏
近日,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向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和相关一线企业传达了最新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据悉将根据各方反馈以及讨论,继续向更优的管理条例迈进。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通过加强工作落实、强化项目推进、规范光伏市场、创新融资模式、完善运维管理等主要工作措施,力争完成目标。 《实施方案》将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光伏发电项目进企入园作为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园区
编辑/光头君(微信公众号:光伏头条)
4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光伏发电相关政策文件意见的函》,对《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两个文件进行
项目,包括
由地方实施规模管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通过事先落实绿证、碳交易等实现无补贴建设的项目;
其他不需国家补贴的各类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各地实施规模管理
2)严禁先建先得
电站执行《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2万千瓦以下其他类型项目执行普通电站政策。
要点2
如果该文件正式发布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纳入国家光伏发电规模管理,由各省(区、市)实施规模管理。也就是说
近日,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向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和相关一线企业传达了最新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据悉将根据各方反馈以及讨论,继续向更优的管理条例迈进。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我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使用的组件必须达到国家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要求。对企业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且新进入国家工信部公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九
)
(十)完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对在我市注册的光伏企业或个人利用住宅(或个人所有的营业性建筑)在本市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组件,且组件转换效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电站建设
0.55元、0.65元、0.75元(含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上网电价分别为0.65元、0.75元、0.85元;通知规定,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
上网电价。
政策还强调,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所以从2019年起,地面电站630抢装也没有了。
3光伏扶贫政策调整
通知指出
近日,国家能源局除了下发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外,还下发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对现有的光伏
各类试验示范项目,包括领跑基地项目、平价示范项目、实证平台项目等;
(3)国家明确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建设项目。
三是不纳入国家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包括
(1)由地方实施规模管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