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组件其中之一)生产企业,或经国内光伏设备生产企业前10名产品授权的施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提供相关体系认证(体系
柘城县光伏扶贫项目村级电站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柘城县光伏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6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标准1.农户屋顶ink"光伏发电项目:2017年8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自然人屋顶ink"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每千瓦补助1000元,单户补助额不超过
8000元。2.其他屋顶光伏发电项目:2017年8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其他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补助标准为每千瓦补助200元,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3.其他和江山市政府签订过合作协议的金屋顶光伏
《2017年黑龙江省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招标公告》,黑龙江省2017年共安排600兆瓦光伏指标用于电站建设,其中:20兆瓦项目单元15个,规模为300兆瓦;40兆瓦项目单元7个,规模为280兆瓦
;设施农业光伏电站规模为20兆瓦。
2017年11月23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发布《2017年黑龙江省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中标候选人公示》,只有7个单个20兆瓦项目中标,总中标规模为140兆瓦,但是
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标准
1.农户屋顶光伏发电项目:2017年8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自然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每千瓦补助1000元,单户补助额不超过8000
元。
2.其他屋顶光伏发电项目:2017年8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其他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补助标准为每千瓦补助200元,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3.其他和江山市政府签订过合作协议的
索比光伏网讯:各乡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江山市创建清洁能源示范市实施方案》和《江山市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江财建〔2016〕80号)文件精神,现就江山市
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标准1.农户屋顶光伏发电项目:2017年8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自然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每千瓦补助1000元,单户补助额不超过
高邮光伏电站优化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招标范围:高邮光伏电站优化改造项目,本工程属扩容技改项目,包括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1.2必须具有从事光伏、风电电站的建造、安装
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富太镇南长岗村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磐石市富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0089号。
2.2 项目名称:富太镇南长岗村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2.3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受委托,对 东丰县那丹伯镇人民政府光伏发电设备采购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东丰县那丹伯镇人民政府光伏发电设备采购
2.2采购预算:113.05万元
2.3项目建设地点:东丰县那丹伯镇
2.4交货工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2.5质量要求: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