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意见》提出,要积极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用地。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
〔2015〕5号)要求对于使用农用地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履行规划、计划、转用、征收、供应手续,其中农用地的类型按照土地调查成果认定,光伏方阵的面积按照
年下发《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要求对于使用农用地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履行规划、计划、转用
于扶贫地区的光伏用地尤为重要。
意见指出,除本文件确定的光伏扶贫项目及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站项目外,其他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应严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号文的规定,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
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予以政策支持,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 第二,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省级能源
。 10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了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产业发展用地新闻通气会,主要从强化光伏扶贫用地保障、进一步细化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管理、切实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监管等方面对光伏用地政策进行了
明确的用地规定。10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了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产业发展用地新闻通气会,主要从强化光伏扶贫用地保障、进一步细化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管理、切实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监管等方面对光伏
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予以政策支持,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 第二,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
。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解读: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罗明的解读,
第一,永久基本农田不能用,包括复合项目也不能
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曾经明确,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对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索比光伏网讯: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所建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将予以政策支持
记者黄晓芳报道:国土资源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所建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将予以政策支持
。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
此前,我国为鼓励扶持新兴产业,对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给予了政策便利,规定可以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