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光伏电站备案规模为200MW,该规模指标不分解下达,由山东省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统一备案管理。备案项目需已落实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2.2014年全省
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统一备案管理。备案项目需已落实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 2.2014年全省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备案规模为1000MW,在综合考虑各地区
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统一备案管理。备案项目需已落实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2.2014年全省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备案规模为1000MW,在综合考虑各地区资源条件
备案采用新技术、新产品的光伏发电项目。 三、请各省(区、市)严格按照年度建设规模指标实施项目备案管理,密切跟踪建设进度,确保备案项目如期建成投产。国家能源局将根据各省(区、市)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可向国家能源局申请增加相应规模指标。鼓励各地优先备案采用新技术、新产品的光伏发电项目。三、请各省(区、市)严格按照年度建设规模指标实施项目备案管理,密切跟踪建设进度,确保备案项目如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光伏电站项目管理
、2014年全省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光伏电站备案规模为20万千瓦,该规模指标不分解下达,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统一备案管理。备案项目需已落实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二、2014年
光伏发电项目。 三、请各省(区、市)严格按照年度建设规模指标实施项目备案管理,密切跟踪建设进度,确保备案项目如期建成投产。国家能源局将根据各省(区、市)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在年中对建设规模指标
、2014年全省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光伏电站备案规模为20万千瓦,该规模指标不分解下达,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统一备案管理。备案项目需已落实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 二
如下: 一、2014年全省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光伏电站备案规模为20万千瓦,该规模指标不分解下达,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统一备案管理。备案项目需已落实电网接入等建设
可向国家能源局申请增加相应规模指标。鼓励各地优先备案采用新技术、新产品的光伏发电项目。二是各省应严格按照年度建设规模指标实施项目备案管理,密切跟踪建设进度,确保备案项目如期建成投产。国家能源局将根据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33号)。相较于11月发布的《征求2013、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意见》,此次全国装机量总规模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