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不得以光伏发电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通知》指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通知》同时还要求,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供各位参考:
几个关键词:
分布式光伏发电,(代)备案,地方补贴垫付,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有一点可以明确:
现在地方电网企业停止分布式并网的措施是错误的,所有
6月20号,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部分电网企业对国家政策理解有所偏差,国家能源局进行纠正,引发了行业各方人士对国家下一步政策的各种猜想,本文仔细研读政策原文,理解如下
6月20日,国家能源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
停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代备案和补贴垫付等相关工作。
国家能源局在前述文件中表示,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
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2)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以下为通知原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
策划/光头君(微信公众号:光伏头条)
刚刚,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明确:
1)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
相关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二、各派
国能综通新能〔2018〕93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
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3-5GW;
4)村级扶贫项目4GW(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指标与第一批指标安装量相近);5)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分布式项目10GW。由于上述第(1)和第(5)类项目预计都将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并网,所以最差
近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其他两部门颁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对2018年光伏标杆电价及装机规模做出明确指示:
标杆电价将在当前标准下继续下调0.05元/kWh,即I、II
问题。因为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项目原则上是不受指标限制的,如果不是因为分布式光伏项目拿财政补贴没有指标限制、分布式光伏原则上没有补贴拖欠问题,也不会有人把光伏电站项目做成分布式光伏项目。 此外
降低0.05元/度(扶贫电站不变。) 指标用完 ①2018年分布式光伏指标控制在10GW。 ②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
国家补贴。第一类中的2)、3)文件中虽然归为第一类,不限规模的光伏发电类型和地区,但这两种光伏项目想要得到国家补贴,也要争取国家下达的相关指标。第二类、第三类则都需要规模指标,并且需要竞争性方式进行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