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快速发展阶段。近期,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新版征求意见稿要求中有两条值得注意:一是国家不再统一发布开发规模指标,各省根据消纳权重、用电量进行计算;二是光伏发展规模不设上限:规模指标只有下限,即保障性规模
,主要宏观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态势。电力行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用电量快速增长,电力装机结构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地区电力供应偏紧。
一
%。
(二)电力生产供应情况
截至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2.6亿千瓦,同比增长9.5%。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5.4%,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全口径煤电装机容量占
。
(一)完善区域电力市场体系,防控极端价格信号
随着西欧国家近年来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在风力、光伏电力供应高峰时期负电价频发。负电价平均小时数由2018年的511小时翻倍至2019年的925小时
政策等方式激励新能源发电企业投资,保障新能源发电项目发展。在项目建设环节,结合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监测评估,根据新能源发电交易及结算情况滚动发布消纳指标并提出预警,引导风电光伏项目优化配置、合理安排装机
租赁协议,即意味着光伏企业需要从县级可再生能源平台公司转租土地。但陕西省能源局于2020年5月下发的用地文件明确强调禁止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层层转包,抬高用地价格,防止侵害群众利益事情发生。 据知情人
日前,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省集中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工作的补充通知》。根据《补充通知》,集中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用地的明确意见出具部门由市县发改统一调整为市县人民政府
。同时,对于备案后未实际开工建设的项目,备案资格由2年缩短为1年,逾期将收回相应的指标规模。
正式《通知》发布不足三个月,为何海南省对于集中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申报备案作出如此大的调整?
(文丨
。今年起,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纳入住宅小区改造清单。同时,对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屋顶太阳能热水设施,实行分期分步改造。此外,还将加大高耗能建筑的用电加价惩罚力度,高耗能建筑或将纳入黑名单
。
关于印发《宁波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2021-2025)》的通知
甬建发〔2021〕6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
海上风电20212030年发展规划,研究出台支持海上风电发展的配套政策,2021年建成投运两个海上风电试点项目,实现海上风电零突破。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争取启动1000万千瓦。
建成风光储一体化基地
。充分利用鲁北盐碱滩涂地和鲁西南采煤沉陷地,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建设风光储一体化基地。严格落实规划选址、土地、生态红线、电力接入等条件,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和多能互补项目建设。到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2021】641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近期,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2021年风电
、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部署了2021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工作,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的重要意义
体系,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其中第一项重点工程为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提出,近年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型废旧产品产生量大幅增长,回收拆解
处理难度较大。第一项重点工程将对包括退役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等废旧物资分类循环利用和集中处置,引导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集聚发展。第二项园区循环化发展工程,将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
升级,推动重大电源项目建设和现有电厂清洁化改造。积极发展海上风电,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加大市外水电、风电、光伏等非化石能源消纳力度。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发改环资〔2021〕7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202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