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者2.补助标准(1)符合条件的项目按20万元/兆瓦的标准对投资者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2)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我区“民用建筑节能发展
局提出奖励或补助资金申请。2.由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合镇(街道)财政局及区供电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佛山市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报区发展规划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者
2.补助标准
(1)符合条件的项目按20万元/兆瓦的标准对投资者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我区民用建筑
后填写《佛山市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复审。
3.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核查。复核通过
重点项目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计算。其中,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助不超过0.8元/瓦,光伏、风电项目补助不高于项目投资的3%,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液体燃料、沼气发电、地热能、空气源热泵、光热构件项目
、海洋能项目补助不高于项目投资的10%。
http://news.solarbe.com/201702/15/108759.html
广东佛山禅城区关于对2017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在制定的《2017年度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部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中明确规定,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助不超过0.8元/瓦。
根据《方案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全省清洁能源示范县、新能源示范镇建设。单个清洁能源示范县(市、区)补助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专项资金申请需落实到具体新建重点项目。其中新建光伏重点项目包括:连片家庭屋顶光伏发电
/兆瓦的标准对投资者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2)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我区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给予补助。更多详情5.山西开展全省
详情2.2017年度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部分实施方案新建重点项目包括:连片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5000户以上);大型企业或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10兆瓦以上);地面光伏电站项目(20
重点项目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计算。其中,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助不超过0.8元/瓦,光伏、风电项目补助不高于项目投资的3%,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液体燃料、沼气发电、地热能、空气源热泵、光热构件项目
。5.中央和省级其他专项资金已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6.专项资金申请金额按照重点项目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计算。其中,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助不超过0.8元/瓦,光伏、风电项目补助不高于项目投资的3
。
6.专项资金申请金额按照重点项目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计算。其中,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助不超过0.8元/瓦,光伏、风电项目补助不高于项目投资的3%,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液体燃料、沼气发电、地热能
计算。其中,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助不超过0.8元/瓦,光伏、风电项目补助不高于项目投资的3%,空气源热泵项目、地热能利用、沼气发电项目、光热建筑构件项目、光伏路灯项目补助不高于项目投资的10
《佛山市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复审。
3.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核查。复核通过后,上报
(街道)将区、镇(街道)两级资金一并兑付给企业。
(二)申报材料
1.佛山市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文件(备案证或立项批复文件
标准(一)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补助平均分四个财政年度拨付。(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农业、交通站
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四)当年申请资金补助的项目经批准后,项目补助资金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并将
万元/兆瓦的标准对投资者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2)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我区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给予补助。3.资金安排奖励
区供电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佛山市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复审。3.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