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广东省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出:市级财政对纳入补贴范围的发电量予以补贴,其中:
基准常规光伏项目:2022年、2023年并网发电的
间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模式 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区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期限为 5 年,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 人。1.常规类项目补贴标准。适用一般工商业电价
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见附件1)、《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佛发改新能
1月13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改局下发《关于申报2020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对20172020年在禅城区利用各类型建筑物和构筑物建成且符合国家、省、市光伏项目管理办法
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设模式及补贴标准如下:
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不实施平改坡的,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和验收后给予居民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2021年
、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1元/瓦、0.08元/瓦、0.05元/瓦;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按照政府平改坡美丽工程要求实施的,在光伏发电项目
元/瓦的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
补助资金按电力公司出具的并网时间先后顺序给予安排,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补助,直至80万元资金分配完毕。
《关于户用光伏发电项目
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8元/瓦的补助,2023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6元/瓦的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
2.补助资金按电力公司出具的并网时间先后顺序给予安排,按照谁投资谁
补助资金按电力公司出具的并网时间先后顺序给予安排,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补助,直至80万元资金分配完毕。
原文件如下: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有关事项的
11月30日,云和县发改委发布《关于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省能源局下达云和县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80万元,经研究,决定将该笔资金用于支持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
给予1元/瓦的补助,2022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8元/瓦的补助,2023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6元/瓦的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
2.补助资金按电力公司出具的
日前,浙江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据了解,2021年浙江省能源局下达云和县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80万元,经研究,决定将该笔资金用于支持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
给予1元/瓦的补助,2022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8元/瓦的补助,2023年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6元/瓦的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
2.补助资金按电力公司出具的
日前,浙江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户用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据了解,2021年浙江省能源局下达云和县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80万元,经研究,决定将该笔资金用于支持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
下表: 西安市:最高0.3元/瓦 不超过100万元 指导文件:《西安市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激励与补贴:对新建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的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完成
《资金管理办法》,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范围的发电项目。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优先足额拨付国家光伏扶贫项目、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2年底;优先足额拨付
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对于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三、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电网企业在
、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范围的发电项目。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优先足额拨付国家光伏扶贫项目、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2年底
光伏领跑者项目和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对于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三、按照《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