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盐财企〔2016〕30号)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13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经报县政府同意,现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249.13万元,资金列专用基金
拨手续。特此通知。附件: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有关企业:为促进我县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推进工业强县建设加快转型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盐财企〔2016〕30号)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13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经报县政府同意,现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249.13万元,资金列专用基金
申拨手续。
特此通知。
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4日
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盐财企〔2016〕30号)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7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经报县政府同意,现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屋顶资源提供方财政补助资金178.09万元,资金列专用基金
)办理资金申拨手续。
特此通知。
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屋顶资源提供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4日
《海盐县工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盐财企〔2016〕30号)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13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经报县政府同意,现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249.13万元,资金列
资金申拨手续。特此通知。附件: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原标题:海盐县财政局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比光伏网讯:近日,浙江省海盐县发布了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图片来源于网络海盐县是浙江省嘉兴市下辖的一个县,该县十分注重发展可再生能源。早在2013年,海盐县就开始启动
院中分山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以下是通知原文: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盐财企〔2017〕166号有关企业:为促进我县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县
《海盐县工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盐财企〔2016〕30号)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13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经报县政府同意,现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249.13万元,资金列
资金申拨手续。特此通知。附件: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7月4日
电费和领取补贴资金,一个项目村在当地金融机构办理结算,一村一卡,一月一结算。
贫困村按照上述五统一执行的,在光伏电站验收合格后每村补助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贫困村的贫困户加入村集体光伏发电项目,每户
研究制定光伏扶贫政策,负责摸清底数,统筹协调到村、到户光伏扶贫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优惠政策和补助资金到位。
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筹措和监管。
林业局、国土局为光伏电站建设提供项目用地报批。
国网
惠民资金统筹解决。(三)以帮扶贫困户脱贫为切入点,在全县范围挑选一定数量的贫困户进行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将各类扶贫资金整合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专项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省定贫困户评定标准,对光伏
能源供给能力。 二、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全县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120兆瓦以上,其中农(渔)光互补、地面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100兆瓦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达到20兆瓦以上,建设居民光伏
,增强低碳化、清洁化、可持续的能源供给能力。二、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期末,全县ink"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120兆瓦以上,其中农(渔)光互补、地面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100兆瓦以上,分布式光伏
应用。结合建筑节能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在下乡移民工程、新农村建设、优质小区、农村新建房屋屋顶积极推广应用光伏发电项目。选择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限制开发区等区域,采取政府补助、企业优惠、农户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