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做好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年度建设规划计划优选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1163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内发改能源字90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是指除光伏发电领跑技术
索比光伏网讯: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做好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年度建设规划计划优选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
光伏发电领跑技术示范基地、光伏扶贫以及国家规定的不受年度规模限制以外的项目。第二章 配置原则第三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第四条坚持市场化配置、遵循依法合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方式
文件。具体而言,农(渔)光互补指的是将光伏发电与农(渔)业生产相结合,通过在大棚、鱼塘、草场、林地等农用地上设置矩形架,并于其上铺设光伏发电装置的方式,达到既能发电,又能为农(渔)作物养殖提供更适宜的
方政府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具体而言,农(渔)光互补指的是将光伏发电与农(渔)业生产相结合,通过在大棚、鱼塘、草场、林地等农用地上设置矩形架,并于其上铺设光伏发电装置的方式,达到既能发电,又能为农(渔)作物
区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坐标、面积、土地性质文件4、旗县市区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拟接入变电站名称、变电容量、可接入容量、接入电压等级、接入线路距离的文件(二)评优内容1、技术先进性评价(1)光伏组件拟
评优范围。请按照《通辽市2016年度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细则》要求,每个旗县市区推荐1-2个项目,单个项目建设规模1万千瓦起步,不超过2万千瓦,参加综合优选。上报材料旗县市区发改局上报项目
、维护等后续问题,鼓励当地发展微网和局域网。(三)加快培育清洁能源应用市场发展研究制定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面积核定办法和审批程序,尽快出台操作细则,规定分布式电站电价及电价补贴流程。根据新能源汽车特点制定
,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专项规划中,也明确了各类清洁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布局。截至2014年底,我国生物质年利用量已超过3000万吨标准煤,风电累计并网装机9637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2805
评分结果和评优意见。第七条 市发改委根据评优结果确定我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配置意见,并在赤峰市政府网站、赤峰市发改委网站上进行公示。第八条 公示结束后,市发改委形成赤峰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第十条 参与评优的项目须提供以下文件:旗县区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坐标,面积,土地性质,是否在土地利用规划内的文件;旗县区林业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不属于公益林的文件;旗县区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拟接入
发改委根据评优结果确定我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配置意见,并在赤峰市政府网站、赤峰市发改委网站上进行公示。第八条 公示结束后,市发改委形成赤峰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上报自治区发改委。第三章 评优
文件:旗县区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坐标,面积,土地性质,是否在土地利用规划内的文件;旗县区林业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不属于公益林的文件;项目业主与项目用地所有者之间签订的用地协议。第四章 评优内容第十一
发改委根据评优结果确定我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配置意见,并在赤峰市政府网站、赤峰市发改委网站上进行公示。第八条 公示结束后,市发改委形成赤峰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上报自治区发改委。第三章 评优
文件:旗县区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坐标,面积,土地性质,是否在土地利用规划内的文件;旗县区林业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不属于公益林的文件;项目业主与项目用地所有者之间签订的用地协议。第四章 评优内容第十一
能监、市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进行监督。
第六条 评审机构以机构文件出具评分结果和评优意见。
第七条 市发改委根据评优结果确定我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配置意见,并在赤峰市政府网站、赤峰市
发改委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八条 公示结束后,市发改委形成赤峰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上报自治区发改委。
第三章 评优条件
第九条 参加评优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参与评优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