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比重指标(即配额指标),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并按年度对配额完成情况开展监测、评价和考核。
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政策,督促本区域承担配额
用电量规定最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指标。
第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按年度制定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并进行监测、评估和考核。
第三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
支持综合评价先进园区、特色产业园区重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园区项目建设。市州、县市区要安排一定规模的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市州、县市区建立园区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
现场监管和三同时管理,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强园区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监测和统计,相关指标纳入市州总量控制管理和园区综合评价体系,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由市州统一调配。落实最严格
光伏扶贫的电池组件等产品必须满足相应的质量评价要求,并经过第三方质量监测机构作出认证,不满足要求者禁止使用。 光伏扶贫应该跟领跑者计划一样,优先推广、使用最优质、最高效的光伏发电产品,要求光伏企业
市场环境监测评价体系,以引导光伏发电开发企业理性投资, 避免盲目投资建设和无序发展。 1.5 光伏上网电价下调,竞争性招标促进电价快速下降 2017 年12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2018 年光伏发电
指标中增加了低负载下逆变器转换效率的评价指标,并按照80:20原则,确定分级评价指标的阀值。以30KW以上组串式逆变器为例,根据鉴衡的监测结果,近两年投用的逆变器,10%负载条件下,平均转换效率在93
指标,并按照“80:20”原则,确定分级评价指标的阀值。
以30KW以上组串式逆变器为例,根据鉴衡的监测结果,近两年投用的逆变器,10%负载条件下,平均转换效率在93%左右,20%效率水平较高逆变器的
平均效率在95%左右;在效率水平较高的逆变器中,20%效率水平相对较低的平均水平为94%,20%效率水平较高逆变器的平均水平为96%。基于上述监测结果,在评价规范中,将94%作为“领跑者”指标的准入值
,要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创新光伏发电商业模式和设计方法,坚持集中和分布式并重,以分布式为主,十三五期间,新增太阳能发电100万千瓦,其中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万千瓦。综合统筹工业园区、户籍人口
、光伏扶贫、电网消纳能力等因素,分解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鼓励性指标到各市县,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太阳能屋顶发电。全面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在海口、三亚、琼海等城市新建住宅区试点建设智能微网,提高新能源就地消化
、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新建规模,确保风电、光伏发电弃电量和弃电率实现“双降”。 2017年的内容对比: 大力发展太阳能。继续实施光伏发电“领跑者”行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
重大专项,建设核电技术装备试验平台共享体系,加快推进小型堆重大专项立项工作,积极推动核能综合利用。 稳步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强化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新建规模,确保
政策。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进一步完善风电、光伏发电的补贴机制,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探索建立电力市场辅助服务机制,研究制订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和办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