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智能电网等清洁能源的金融支持,配合推进“危污乱散低”企业出清提升行动,依法规范“两高
2025年末具体目标如下:——全市绿色信贷余额达2000亿元以上;——绿色直接融资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绿色企业认定不少于3000家;——常州市申报国家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溧阳市创成首批省级
〕35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第三批)名单予以公布。我委(能源局)针对项目申报优化流程,采取“随到随过、分批公布”的方式,一旦项目具备条件,及时纳入实施库管理,并采取短信
7月22日,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瓯海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针对补贴标准,通知指出:(一)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
0.05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的不补。原文如下: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温发改能源﹝2022﹞99号)文件精神,组织
能源管理中心、碳排放管理平台等。(三)新能源推广应用。发展大容量风电、高效光伏发电,鼓励发展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支持园区、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推动
。钢铁行业,通过产能置换整合短流程电炉炼钢,加快实施限制类高炉、转炉转型升级改造。建材行业,加强全氧、富氧、电熔等工业窑炉节能降耗技术应用,推动未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2500吨/日及以下规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
7月7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建设佛冈县中核水头乡村振兴20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华电清远英德英红仙桥“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一批
光伏发电项目。原文如下: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22〕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现将《清远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
6月27日,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仙桃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文件指出,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引进有实力的投资主体在郑场、毛嘴、三伏潭、胡场等沿汉江一带
投资建设20万千瓦风电项目。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积极推进“光伏+”应用模式,在西流河、胡场、通海口、杨林尾等乡镇合理规划发展“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依托、工业园区厂房、学校、医院、社区等公共设施
清洁电力生产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遂宁市持续推进清洁电力生产,稳定水电生产,逐步关停市内火电,开始建设光伏发电与垃圾发电,2020年全市发电量12.9亿千瓦时,相比2015年提高4.27%。截止
2020年底,遂宁市发电电源总装机容量336兆瓦,其中,水电装机299兆瓦,占总装机容量的88.94%;垃圾发电装机33兆瓦,占总装机容量的9.82%,光伏发电装机4.171兆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24
池片,依托单晶硅棒(片)产能规模优势加快发展电池片,促进单晶硅片就地消纳,提高电池片环节竞争力。
结合光伏发电资源和周边区域市场有序发展组件环节。优化整合上游工业硅产能,推动兼并重组,引导优质资源与高效
供应链管理体系。支持光伏企业和园区申报绿色制造试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
五、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八)强化技术攻关应用。
推动光伏技术研发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环环评〔2022〕39号,环环评〔2022〕39号,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煤矿项目,在严格落实
大投资项目提供从环评文件编制到环评审批的全过程保障,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高审批效率,便民惠企。
(三)守住底线,强化监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履
运行。对建有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提升其有序用电等级,执行有序用电期间根据企业光伏发电规模予以优先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对建有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其光伏自发自用电量可不纳入区镇能源消费总量考核。优先支持建有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申报节能低碳资金、评选绿色工厂及企业增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