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开发运行情况
风电、光伏发电一季度新增装机返回合理区间,累计并网装机分别达到2.9、2.6亿千瓦。一季度风电新增装机677万千瓦,光伏新增装机556万千瓦,相对于
2020年一季度疫情影响下的极低值、四季度抢装潮下的极高值,已回归多年平均水平。
风电、光伏发电量占比达到12.7%,同比提升1.9个百分点。一季度,全国风电、太阳能累计发电量2415亿千瓦时,同比
。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的多元保障机制。各省(区、市)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由
摘 要
本季度开发运行情况风电、光伏发电一季度新增装机返回合理区间,累计并网装机分别达到2.9、2.6亿千瓦。一季度风电新增装机677万千瓦,光伏新增装机556万千瓦,相对于2020年一季度疫情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直接纳入各省(区、市)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并且各类存量项目应在规定时限内建成投产。 根据2020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
户用光伏市场增速可能要比预期差。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公开稿),提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消纳
,去掉了不占用年度保障并网规模相关表述。
而在2月26日,国家能源局曾对各省、区、市和有关机构、企业下发征求《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函(下称初稿)则提出
户用光伏市场增速可能要比预期差。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公开稿),提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消纳
,去掉了不占用年度保障并网规模相关表述。
而在2月26日,国家能源局曾对各省、区、市和有关机构、企业下发征求《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函(下称初稿)则提出
4月19日,《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国家能源局官网正式发布。之前在内部征求意见时,政策方案在业界亦被广泛讨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稿中的风光建设和发展思路
,既反映了业界的需求,也体现了新时代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的方向,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风光项目开发建设政策导向,与已征求意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预期目标
2019年、2020年平价、竞价光伏项目等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直接纳入各省(区、市)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各类存量项目应在规定时限内建成投产,对于长期核准(备案)而不建设的项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
责任权重,确定2022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抓紧组织开展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组织核准(备案)一批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做好项目储备,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实现接续发展。
七、保障措施
各省
光伏项目等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直接纳入各省(区、市)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各类存量项目应在规定时限内建成投产,对于长期核准(备案)而不建设的项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清理,对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应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通知》,我国将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2021年,全国
平价、竞价等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直接纳入各省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
各省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存量项目不能满足今年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要求、保障性并网仍有空间的省份,省级
等灵活调节能力。
四、加快推进存量项目建设
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和2019年、2020年平价、竞价光伏项目等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直接纳入各省(区、市)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
2019年、2020年平价、竞价光伏项目等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直接纳入各省(区、市)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各类存量项目应在规定时限内建成投产,对于长期核准(备案)而不建设的项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
责任权重,确定2022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抓紧组织开展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组织核准(备案)一批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做好项目储备,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实现接续发展。
七、保障措施
各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