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晾晒机制,对照年度目标,每月跟踪项目进展,督促加快项目建设。
(二)实施财政补助。设立专项资金,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非居民
要求,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项目,推动我市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底,全市光伏装机容量350兆瓦以上。其中,2022年新增装机50兆瓦。
二、工作原则
按照宜建尽建、量质并进、普
,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2541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0%。其中,水电新增343万千瓦、风电新增790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132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87万千瓦,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10.8
%、24.9%、41.6%和2.7%。截至2022年3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0.88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3.94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38亿千瓦)、风电装机3.37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
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促进大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35号)、《衢州市大科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衢财企〔2020〕1号)、《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
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0.4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在新建商业建筑和新建厂房建设的建筑光伏一体化发电系统,补助标准为0.8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注:补助对象为纳税在
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扶持光伏发电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临港新片区各镇、各开发公司、各有关单位: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扶持
光伏发电项目操作办法》已经新片区管委会2022年2月8日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
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扶持光伏发电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专项资金主要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项目实际产生电量(光伏电站按上网电量,分布式光伏按发电量
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扶持光伏发电项目操作办法》已经新片区管委会2022年2月8日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
,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企业低压侧用电数据采集建设。对规模上工业企业安装低压侧用电数据采集设备的按投资额全额补助。
二、申请专项资金需提供的材料
1.光伏发电项目。需提供县经信局登记
日前,浙江仙居县经信局印发《关于工业企业差别电价资金使用的通知》,通知提出:工业企业光伏发电应用。在参与企业综合效益评级为A、 B级的企业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工业企业,经县经信局登记备案
、低谷电费、平段电费和实际参与错峰天数(区供电局出具)
4、申报方式:采用事后补贴方式,申报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20日。
(二)光伏发电项目补贴
1、补贴范围:我区制造业企业利用厂区
内空间建设,于2021年9月30日-2022年9月29日期间在我区发改部门备案,用于自身生产经营(余电可上网),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光伏发电项目。场地提供方不属于发改部门认定的两高企业且无建设两高项目
2021年浦东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在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1兆瓦(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补助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20-2021年度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三发改交能〔2022〕28号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崖洲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市
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三亚供电局: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268号)等文件精神,将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补助申报工作,现就
:2022-2023 年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要求建设的光伏 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或已享受市级财政资金补贴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不予补助。 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一)专项资金不少于 90%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