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大中型城市屋顶资源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屋顶等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登封、商城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结合采煤沉陷区、石漠化、油井矿山废弃地治理等,建设一批
高标准“光伏+”基地,到2025年,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质天然气,建立健全资源收集、加工转换、就近利用的生产消费体系,以热定电设计建设
2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快2023年
提前下达的2184亿元专项债券发行,力争上半年全部使用完毕。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煤炭储备设施、抽水蓄能电站、深远海风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等领域项目谋划储备,新增支持煤炭储备、新能源
煤炭减量替代,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支持绿色微电网建设,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多元储能、生物质发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
、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入推进节能降碳。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升工业企业清洁能源替代使用水平,推进用能低碳化、智慧化、系统化。1.有序
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风电和
光伏发电基地。坚持陆海并重,推进桂北、桂西、桂中等风能资源密集区陆上集中式风电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海上风电,打造广西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
专项领域金融风险,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2)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部署运行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完善直达资金“全链条”监管制度体系,努力将全市债务风险保持在
1月31日,凉山州人民政府印发《凉山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推进凉山州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整县屋顶光伏开发,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增加储能设备,开展
统筹推进凉山州光伏发电基地建设第四节 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展联动产业融合发展第四章 推动电网提档升级第一节 加快外送特高压直流通道建设第二节 优化州内主网架构第三节 推动农网升级改造第五章 加快气化凉山进程
出具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意见后实施。采用“农光互补”等模式建设的光伏复合项目,坚持“粮食安全、生态保护、农民利益、企业效益共赢”的原则。另外,项目选址需符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农业专项规划、村庄规划布局等相关
管控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违背农民意愿。其认定标准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板要求前板离地面最低处不低于2.5m。提倡双排板布局,光伏板前后阵列桩距不低于6.8m
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广“板上发电、板下种植养殖”光伏立体发展模式。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开展风能、太阳能功率预报,有效降低弃风弃光。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000万千
“新能源+”融合发展基地、晋南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创新推广“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充分利用高速公路边坡等沿线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广“板上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依据。做好“三区三线”与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保障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整合自然资源规划管控数据,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线性基础设施建设等差别化管制规则。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建设“天空地网”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体系,对自然保护地内人为活动实施全面监控,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
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使用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要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严禁“因光废耕”。严守土地红线,不得大规模流转耕地或改变用途造成耕作层破坏。项目选址需符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农业专项
耕地。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板要求前板离地面最低处不低于2.5m。提倡双排板布局,光伏板前后阵列桩距不低于6.8m;单排布局光伏板前后阵列桩距不低于6.5m;满足农作物生长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