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广东发改委官网发布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指出: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
电站项目。在公共建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广光伏发电应用。新增投产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约1200万千瓦。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
“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模式。(三)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
研究,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五)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结合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环境、电网基础
5月12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用地服务保障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光伏发电产业用地保障,规范项目用地管理。根据文件,各地要
结合实际编制光伏产业相关专项规划,光伏产业相关专项规划应与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将重大重点光伏产业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合理安排光伏项目新增用地规模、布局和开发建设时序,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审批
、品牌故事大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三)加快企业标准创新发展。深化"标准化+"行动,实施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标准体系建设,深化全国"百千万"对标达标专项行动
区县投产新型储能项目2个以上,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23年全市累计光伏并网3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60.5%以上。原文如下:湖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和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
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三个责任”。持续巩固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成果,推动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推进各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持续抓好海上安全20条措施落实,开展国内客运船舶靠泊问题专项整治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坚决落实好25条监管措施,保障路网安全全运行
完成启动试运工作后3个月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或按规定变更许可事项,分批投产的发电项目应分批申请。符合许可豁免政策的机组除外。原文如下:为规范
(包括扩建、改建)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新建(包括扩建、改建)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监管条例
工程验收规程》(GB/T31997)要求完成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光伏发电项目按《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要求完成工程整套启动试运。抽蓄机组按照《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启动试运行规程》(GB
水电站大坝、海上风电施工等专项监管。七、扩大能源领域高水平开放合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深入推进互利共赢务实合作,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能源开放合作质量和水平,不断开创能源国际合作新局面
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1.9%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3%。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质量效率稳步
消费总量比重16%左右;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发电量比2020年“翻一番”;生物天然气年产量“翻一番”;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2.2
新增装机的增量主体。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年均增速分别达到66.1%、88.0%,分列全国第7位、第11位。地热能供暖面积突破1亿平方米,较“十二五”末增长1.8倍。新增农林生物质供暖面积1000万平方米
项目,可作为整体进行统一备案。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擅自关停,确有需要的,应向当地发改部门提出申请并告知电网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新建建筑光伏备案并网流程,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和企业承诺事项清单。对以风电、光伏为主体的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微电网等综合能源项目,可作为整体进行统一备案。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擅自关停,确有需要的,应向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