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主管部门只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国能新能406号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
监督管理;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只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国能新能406号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
制度,建立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的转移支付体系。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深化
、生物技术等核心关键技术,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着力在高新技术孵化和产业化、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县域特色经济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破解资源环境矛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强化企业创新
。
采用分户独立的分体太阳能技术和采用集中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应一体化同步设计、一体化同步施工安装;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备安装及材料的安全性和耐久性专项检测;采用集中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还应进行
系统的热性能检测。
因技术等方面的原因不适合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项目,可设置其他形式的可再生能源热水装置。
结合实际,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地热能、污水源热能及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废热
贫困户安装3K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试点规模达到3兆瓦。在20-25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2000-3000元的现金收入。 同时带动贫困地区一般农户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结合其他专项扶贫
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试点规模达到3兆瓦。在20-25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2000-3000元的现金收入。同时带动贫困地区一般农户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结合其他专项扶贫工作,利用贫困地区的村办
开展调查摸底、出台政策措施、开展首批光伏扶贫项目、编制全国光伏扶贫规划(2015-2020)、制订光伏扶贫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技术指导、加强实施监管等方面细化提出了7项工作内容,并对每项重点工作完成
筹措机制,统筹电站建设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光伏扶贫优先列入光伏发电年度开发计划,单独下达。中央财政安排必要的财政补助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各省级政府结合本地财政及贫困地区情况落实配套资金,银行实行低息贷款
。加强施工阶段监管和稽查,2015年市中心城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9%以上,各县达到95%以上。严格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不允许投入使用,强制进行整改
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重点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做好城市新区、中心商业区和居民社区规划建设与区域能源规划的衔接,优化能源的系统集成利用。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研究
、全方面监管,确保节能改造质量。
大力发展绿色新型建材产业
调整建材产品结构。结合各县区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节能利废、生态环保、安全耐用的绿色建筑材料。
推动建材产业改造升级
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电建筑等示范工程,推动太阳能光电在建筑中的一体化应用,引导居住建筑公共区间与建筑庭院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扩大在城市公共区域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提供
)要求,现将2015年调增我省1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规模指标予以分配下达,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本次调增我省1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规模指标专项用于支持通渭、清水和庆阳建设
光伏电站。结合通渭县、清水县和庆阳市太阳能资源、土地的建设条件和2015年已下达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经研究并征求国家能源局甘肃能源监管办公室意见,按照通渭县5万千瓦、清水县3万千瓦、庆阳市2万千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