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的通知》,从布局、光伏用地地类认定管理以及监管等方面给出有关要求。文件指出,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I级
编制光伏发电相关专项规划,明确产业布局,建立可开发资源数据库,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空间布局。在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将重大光伏产业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合理安排
、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行政、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统计、市场监管、气象、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能源发展相关工作。第六条 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参与
国土空间规划,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电力规划、电网规划等专项规划应当与新能源发展相关规划衔接。第十三条 编制新能源发展相关规划,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进行科学论证。第十四条 新能源发展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其中黄色等级,对于确需接入的项目,应由电网企业开展专项分析,经论证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不影响大电网安全后才能接入,待电网接入能力提升,退出黄色预警后重新开放;红色等级,待接网消纳
行为的监督执法,对未经审核批准擅自搭建或未按要求违规搭建的光伏项目依法拆除。5.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企业虚假宣传、无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并实施信用
)2.加快培育标杆企业。对动力电池、新型储能装备、光伏发电设备、风电设备、氢燃料电池等领域整机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其相关业务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
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对于新引进重大项目,土地出让返还扶持力度不低于《2023年嵊州市“4173”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政策》。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力度不低于《关于促进嵊州市新能源汽车
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属地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保障安全生产投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第九条
自治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将能源和战略资源开发利用
保障等需要,科学安排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支撑性电源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调节性电源项目,推动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第五十七条 自治区加强新能源电源规划和电网统筹协调,风电光伏发电等
部门、各区块进一步规范我市光伏项目开发建设,保障光伏发电全额消纳,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一)开展光伏项目布局规划编制。鼓励支持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光伏项目布局专项规划或专题研究,对辖区
。(四)明确标准加强监管。印发《衢州市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标准,要求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设计、报批、建设。加强现场巡查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
绿色转型的成就举世瞩目,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的规模多年来居世界第一,具备全球最先进的风电光伏生产能力和远距离输变电能力,特别是福建省的清洁能源发展迅速,闽南外海滩的浅滩适宜海上风电发展,具备向台湾地区大规模
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港澳台和涉外仲裁业务。打造大陆涉台司法服务优选地,为台胞台企参与两岸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持续优化涉台执法、检察、审判、执行监管等机制,不断完善涉台法律服务。三、促进闽台经贸深度
机制,改进监管执法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三、推进能源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九)有序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
,探索海上风电、光伏发电融合发展。突破超长风电叶片、高强度齿轮箱等关键部件研发制造能力,增强运维能力建设。推进高效电池片、大尺寸组件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推动沿海光伏产业高端化发展。积极探索海上风电
推进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试点应用,研究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建设可行性,探索海上风电、光伏发电融合发展。突破超长风电叶片、高强度齿轮箱等关键部件研发制造能力,增强运维能力
类型和退役情况,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加快规范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设备循环利用,逐步完善分布式光伏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坚持区域统筹。结合各地风电、光伏设备生产和退役情况,因地制宜布局退役设备
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支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在区域间协同利用,加快培育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