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官网消息,日前工信部修订并公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规范条件》称,工信部将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为
/千克。《规范条件》明确,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光伏制造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组件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质保期不少于10年,逆变器质保期不少于5年。
若干意见》(国发24号),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
(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
项目应当符合本规范条件要求。
(二)现有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当符合本规范条件要求,未满足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及项目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方式,尽快
、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
企业资质,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申报符合规范名单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本条第(三)款产能要求的50%。(三)光伏制造企业按产品类型应分别满足
阳光电源、晶澳、通威、海润、中南光电、景坤新能源等30家光伏生产企业,形成从多晶硅原料-电池-组件-逆变器-发电工程等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
其中晶澳、海润、中南、通威等4家公司被工信部评为光伏制造
行业规范企业;阳光电源研发生产的逆变器2014年出货量全球第二、亚洲第一;微纳电工开发的建筑用光伏蜂窝构件产品和技术,拥有系统完整的国内和国际知识产权。截至目前,合肥太阳能电池、组件及逆变器产能已突破8GW,为光伏推广应用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 (一)光伏制造企业及
规范名单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本条第(三)款产能要求的50%。(三)光伏制造企业按产品类型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1.多晶硅项目每期规模不低于3000吨/年;2.硅锭年产能不低于1000吨;3.硅棒年产
》(国发24号),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
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类保险,并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七、监督与管理(一)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当符合本规范条件要求。(二)现有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当符合本规范条件要求,未满
项目建设厂址条件。(10分)2、技术方案。包括所选主要设备是否通过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光伏组件和并网逆变器选型是否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相关指标要求,是否采用新技术、新产品等。(10分)3、建设
2015年开工建设且年底前并网发电。已备案未按照计划推进项目建设的企业申报的光伏电站项目此次不列入申报范围。二、申报材料(一)项目所在地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出具的初审意见文件;(二)项目实施方案或可
此,在此次的《通知》中,着重强调了各地区在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中,要规范市场开发秩序,对明显缺乏相应资质的企业,不应配置与其能力不相适宜的光伏电站项目,同时,计划新开工的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总规模不得
设置了门槛: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8%。而目前我省多数企业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率大多在18%,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率在16%左右,这对
规范市场开发秩序,对明显缺乏相应资质的企业,不应配置与其能力不相适宜的光伏电站项目,同时,计划新开工的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总规模不得超过下达的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也就是说,下一步
光伏企业着重需要提升技术水平。省内一家光伏组件生产企业的董秘告诉记者,去年7月15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对于光伏企业设置了门槛: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