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山东省能源局下发《关于下达2021年保障性并网项目名单的通知》,公布了110个纳入2021年保障性规模的项目,总规模约为544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51个,总规模约为236万千瓦;风电项目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于2021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其余保障性并网项目须于2022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投产的项目移出保障性并网项目名单,企业仍有建设意愿的,在重新落实建设条件的基础上,可按照市场化并网项目重新申报。
原文如下:
日前,广西能源局正式印发《2021年保障性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明确列入2021年保障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共47个,规模为4.66GW,全部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
、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由自治区能源局统一组织竞争性配置工作。 2、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已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2021-2023年)建设规划》文件
日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大理州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指出,到2025年,基本实现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通过大力实施户用、村级、固定建(构)筑物屋顶、复合型及
多场景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力争全州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达到100万千瓦以上,助力经济社会实现绿色发展。
原文如下: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指导意见(试行)的
近日,中国能建天津院受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牵头编制的《关于下达我市2021-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和2021年保障性并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发布。
天津院协助天津市
发改委开展了天津市2021-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和2021年保障性并网项目优选工作,编制的《方案》是天津市年度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具体实施文件,明确了项目主体、建设容量、投资规模、进度
调节能力。
2021年5月,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保障性并网范围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可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后,由
国家能源局在《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指出,要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各省(区、市)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由电网企业实行
2GW,分两次进行配置。 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 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等存量项目, 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 2)光伏
促进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有效消纳是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措施,为统筹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需求与大规模并网带来的消纳影响,2021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2021〕25号),提出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多元保障机制。为发挥政策合力,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
做出了贡献,为实现双碳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随着风电、光伏发电(以下简称风光)等波动性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系统中渗透率快速增加,加之今后风光要实现倍增、跨越式发展,风光消纳、电力系统运行和管理将面临愈加严峻
发电量占比为26%,风光实际消纳量在其全社会用电量占比为24%,东中部和南方地区典型如浙江海宁市,2021年上半年光伏发电装机与当地最低和最高用电负荷的比值分别为95%和29%。在全国范围内尤其是可再生能源
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正式印发,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不低于9000万千瓦,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同时,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加快
本季度开发运行情况二季度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平稳增长,累计并网装机分别达到2.9、2.7亿千瓦。二季度风电新增装机533万千瓦,光伏新增装机855万千瓦。
上半年风电、光伏发电量占比12.9%,同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