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鼓励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从并购下一年起,按照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量的一半给予奖励,奖励期限3年。该政策与中央提出的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经济政策相呼应。意见称,将鼓励企业加速淘汰落后技术,不断提高
企业,合肥市提出并购有奖,鼓励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从并购下一年起,按照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量的一半给予奖励,奖励期限3年。该政策与中央提出的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经济政策相呼应。意见称,将鼓励企业加速
,合肥市提出并购有奖,鼓励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从并购下一年起,按照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量的一半给予奖励,奖励期限3年。该政策与中央提出的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经济政策相呼应。意见称,将鼓励企业加速淘汰落后
有奖,鼓励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从并购下一年起,按照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量的一半给予奖励,奖励期限3年。该政策与中央提出的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经济政策相呼应。意见称,将鼓励企业加速淘汰落后技术,不断提高
实施兼并重组的光伏企业,从并购下一年度起,由市、县(市)区和开发区按照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量的50%给予奖励,奖励期限为3年。支持上下游企业通过原材料共同采购、企业间产能匹配等措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光伏企业,从并购下一年度起,由市、县(市)区和开发区按照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量的50%给予奖励,奖励期限为3年。支持上下游企业通过原材料共同采购、企业间产能匹配等措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积极搭建产业联盟和
光伏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产业链相关企业间的生产协作配套。对实施兼并重组的光伏企业,从并购下一年度起,由市、县(市)区和开发区按照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量的50%给予奖励,奖励期限为3年。支持上下游企业通过
。鼓励光伏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产业链相关企业间的生产协作配套。对实施兼并重组的光伏企业,从并购下一年度起,由市、县(市)区和开发区按照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量的50%给予奖励,奖励期限为3年。支持上下游企业
验收先后时间为准)。3.鼓励屋顶资源出租。对提供屋顶资源的企业且租期在20年以上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按装机容量2万元/兆瓦进行奖励(不足1兆瓦的按1兆瓦计算,低于300千瓦的不予奖励)。4.各
奖励。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按发电量给予每度电0.2元补贴,一补五年。鼓励屋顶资源出租。对于民建建筑物屋顶出租用于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发电量给予
(全区补贴总额不超过30兆瓦,以竣工验收先后时间为准)。3.鼓励屋顶资源出租。对提供屋顶资源的企业且租期在20年以上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按装机容量2万元/兆瓦进行奖励(不足1兆瓦的按1兆瓦计算
,低于300千瓦的不予奖励)。4.各相关部门要及时积极为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简化光伏发电项目审批程序,除申报国家、省、市级光伏发电应用扶持项目按规定程序审批外,为光伏发电工程建设开辟